(五)要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长期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市具备较强的科教优势,但这个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2004年我市技术交易额仅为7.14亿元。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原始性创新、系统集成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努力探索和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和机制,实现从拥有科教优势向发挥科教优势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原始创新和技术集成能力,突出在汽车研发、玉米化工研发等十个方面建立起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影响的研发中心,使长春成为国家重视、社会知名的工业科技研发重点城市;进一步提升科教与经济结合能力,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的有机结合,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开发,让更多的“长春制造”变成“长春创造”;进一步提升政府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六)要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老工业基地,在未来发展中必须加强同国内外城市、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加强同东北各中心城市以及省内兄弟城市、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区域联动、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联合体,打造区域整体竞争优势。继续以“三大板块”经济为发展平台,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积极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城区率先加快发展、县域重点突破,形成域内各板块各具特色、错位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开发区、城区、县域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促进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提高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开发区、城区、县域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健全扶持机制,市里要采取政策引导、协调资金、下放权力、强化服务等措施,加大对开发区、城区、县域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七)要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市正处在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抢抓机遇,加快城市化步伐。按照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双轮互动的要求,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合理引导城市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紧密结合,着力发挥市场对城市化的推进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城市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人口等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走长春特色的以人口城市化为核心的集中城市化道路。坚持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有机结合,积极做大县城,择优发展小城镇,构建新的城镇格局。立足城市骨架完善、拉伸的发展需要和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高标准抓好以综合交通、信息通讯、能源供应、水资源保障四大体系为主体的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和能源供应体系。
(八)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把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来抓,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两个作用”,建立充满活力的资本运营体系。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注重引进大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以提升质量效益、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附加值和进口科技含量,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举办各种有影响的国际活动,提高长春知名度和经济外向度。
(九)要积极构建“和谐长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就学、就医、就业、住房、安全、环境等现实问题入手,以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为切入点,促进长春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保障,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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