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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对继续参与办矿的干部一律先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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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2日电(记者孙英威)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这个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中纪委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继续参与办矿的,将一律先行免职。对于为非法采矿者充当“保护伞”、进行权钱交易等涉嫌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政府已制定下发了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坚决纠正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起制度完善、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的矿产开发新秩序。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涉及的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和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按照“自查自纠从宽、顶风违纪从严”的原则,坚决纠正擅自修改调整规划,违规越权审批、以收费代许可、过度圈占资源、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及徇私舞弊问题。同时,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问题进行全面清查,逾期尚未退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负责人说,凡是不按规定执行,于今年9月22日以后仍不撤资撤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不论其职位高低,一律就地免职并从严处理。

    此前,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已分赴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等4个煤炭城市,对煤炭行业管理、资源管理、国家公职人员撤出煤矿入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督察。截止到10月末,全省共有19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资退股,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完)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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