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公开通报了14起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软环境的典型案件,深得民心,很有意义。对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省正值认真总结“十五”、全面谋划“十一五”的关键时期,全省各条战线、各个行业都在认真贯彻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为创造和谐辽宁努力奋斗。软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振兴与和谐的重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还应看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和生冷硬顶、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行业作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它不仅破坏了企业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而且损害了群众利益,伤了百姓的心,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发展难谋,人心难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就会受到影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创造振兴与和谐的良好环境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振兴与和谐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定要认真研究制定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措施,特别是要通过改革,解决利益驱动的问题。作为一级政府不能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而放任一些部门搞局部小团体利益,名义上收支两条线,实际上搞利益挂钩。要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公开的办法,强化对政府部门,特别是具有执法职能部门的监督。各部门和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哪个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来解决,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查处和整改软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不顾振兴发展大局,不顾群众利益,乱执法、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从通报的14起典型案件,我们看到了省委、省政府抓软环境建设的决心,也看到了各级政府和各行业抓软环境建设的实际行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要在总结经验、大力推动软环境建设的同时,认真吸取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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