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12月16日电 近日,沈阳铁路局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培训班在吉林铁路办事处吉林工务段举行。
在这次培训班上,沈阳铁路局工会副主席张世颖就沈阳铁路局新出台的“三不让”承诺实施办法(试行)与参加培训的吉林铁路办事处40余名基层工会主席及主管工会干部进行了现场讲解与讨论。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三不让”政策提供了有力地保证。
《沈阳铁路局“三不让”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的核心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切实解决困难生活难题。做到不让一名特困职工生活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下,不让一名职工因经济困难看不起病,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据了解,《沈阳铁路局“三不让”承诺实施办法(试行)》是经过沈阳铁路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于今年11月18日经过该局九届二次职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该办法(试行)共十章三十条。同时还下发了《沈阳铁路局困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沈阳铁路局医疗互助保障救助资金实施细则》及《沈阳铁路局帮困助学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并为实施操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沈阳铁路局困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规定:低于各市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标准给予补助。人均低于180元的补足到180元。人均高于180元标准的,按各市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标准补足。并且要求各单位按季实行定期差额补助;每年定期进行困难补助。补助金额600——1000元,费用由路局拨款,基层单位支付;遭受严重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视灾害程度和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1000元(不含1000元)至5000元的由路局支付;1000元一下(含1000元)的由基层单位支付。同时对重困职工每年进行定期补助。补助金额为500——800元,费用由路局拨款,基层单位支付。
同时,《沈阳铁路局医疗互助保障救助资金实施细则》规定:“对患大病的职工除享受医疗互助50%救助外,还给予一次性限额救助。重要器官移植的医疗救助10000元,其他大病医疗救助5000元;在一个医疗年内所有医疗救助(含限额救助)最高金额累计不能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
《沈阳铁路局帮困助学资助资金实施细则》还规定:“特困、重困职工子女上小学每学年资助400元,上中学每学年资助600元,上高中(中专)每学年资助800元,上大学(专)每学年资助4000元。(钟义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