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海城市政府举行中小企业贷款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在仪式上所签订的协议书明确,在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将为海城市中小企业提供5亿元贷款额度,以扶持海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后,海城市政府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主动出击。此次,经过海城市政府全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决定打破所有制界限,破例与海城市中小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并签订贷款意向,在2006年对海城市中小企业贷款5亿元,并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最高单笔可达3000万元。(刘健东 记者侯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