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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强农资价格管理 对部分农资实行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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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3月12日电(记者程子龙)记者从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了解到,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农资价格管理,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实行限价。

    黑龙江省有关物价部门要求,省内化肥、农药、农膜等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执行,差率按实际进价不得高于3%,零售企业差率按实际进价计算不得高于1%。省内企业生产的尿素,将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不得擅自提价,对农民的销售价格每吨最高不得超过1725元。

    据了解,黑龙江省各级物价部门对尚未实行限价措施的碳氨肥、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品种以及农药、农用薄膜的价格,也将加强管理,必要时将采取提价申报制度,实行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完)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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