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辽宁全省农机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为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和梯次推进”的工作方针,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农机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十五”期间农机化工作总体情况
(一)农业装备数量不断增长。“十五”期间,我省省级以上财政对农机投入为2.73亿元(其中,中央投入为7569万元),带动农民个体投入15.5亿元,相当于国家投入1元,带动农民投入5.7元,提高了全省农业装备水平。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600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78.6亿元,分别比“九五”提高了28.8%和25.9%,年均增长5.8%和5.1%;拖拉机达到21.5万台,农具达到28.6万台套,分别比“九五”增长了11.3%和25.4%,机具配套比为1:1.33。设施农业、经济作物、林果生产和畜牧养殖等所需新型农机装备有了较快发展,全省园田管理机达1.2万台;花生、薯类、中草药、食用菌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达7.1万台(套);设施农业机具达5.4万台(套);果树机具达2.4万台(套);畜牧业机具达10万台(套);农产品加工机械达10.3万台,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随着农业装备总量的不断增长,增强了农机服务“三农”能力,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2005年,我省机耕面积达3015千公顷,机耕水平达74.5%;机播面积达1838千公顷,机播水平达52.2%;机收面积达到370千公顷,机收水平达11.6%;机耕和机播水平均居全国第9位。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6%,比“九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2005年水稻机械栽植达24千公顷,机收水稻10万公顷,水稻栽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为4.4%和18.3%。中耕、施肥、铺膜和秸秆还田等方面机械化水平有很大提高。
(三)农机服务领域不断扩大。除农田作业外,农机在林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治山治水、小流域治理、植树种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种农用排灌动力机械92.3万台,农用水泵112.6万台,在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年抽水抗旱浇灌面积1467万标准亩。机动脱粒机11.5万台,年完成机械脱粒1436万吨;农用运输车35万辆,运输总量35亿吨公里。大型农田基本建设主要是依靠农业机械来完成的,年完成土方量达1. 5亿立方米;农产品加工机械10.3万台,年加工农产品1352万吨,林牧副渔各业机械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四)农机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2005年,完成机械灭茬2364千公顷;水田“三旱”整地356千公顷;深松联合整地678千公顷;机械精量播种872千公顷;化肥机械深施1705千公顷;机械植保777千公顷;秸秆机械还田146千公顷;保护性耕作110千公顷,机械收获369千公顷,累计推广农机节本增效技术10余项,节本增效50多亿元。2005年,我省粮食总产达到175亿公斤,比“九五”末增产25亿多公斤,年增产1亿公斤,农机化功不可没。“十五”期间,全省获得部省级重大农机化科技成果奖50余项,保护性耕作等10余项农机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使全省农民增收节支210亿元。
(五)农机服务市场化步伐加快。2005年,全省各类农机人员67.8万人,其中,科技人员4074人。全省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1099个,职工人数达到4377人;村以下各类农机组织1517个,职工7349人;农机户达到46.6万户,53.1万人。县以上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45个。全省建有农机化研究所6个,农机学校65个,农机推广站56个,农机监理所103个,农机维修网点6886个,农机供油点639个,农机供销点2045个。初步形成以县为中心、乡村为基础、农机户为主体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了农机化发展支撑体系。
(六)农机经营效益不断增加。2005年,全省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63.1亿元,比“九五”末增长15.2%,其中,农机作业收入52.9亿元,比“九五”末增长11%。农机经营收入中,个体农机户收入占96.7%。农机经营纯收入27.9亿元,比“九五”末增长15.5%,个体农机户占97.4%,农机户成为农机化发展生力军。从1999年组织农机跨区作业以来,我省共组织2100多台次联合收割机进行跨区作业,跨区机收200千公顷,使农民和营机户增收近1.5亿元。其中,2005年引进水稻联合收割机980台,机收水稻253千公顷,全省机收水稻达10万公顷,比2004年增加30%。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进行跨区作业,优化了农机资源配置,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和营机户经营效益,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步伐,成为辽宁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新途径。
(七)农机化投入大幅度增长。在过去五年中,辽宁对农机化投入不断增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机积极性。2005年,全省争取省级以上农机化投入4425万元,比上年增长80%。省以上投入中,中央投入11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倍;省级投入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1.5%;市县级财政投入3861万元,比上年增长50.7%;带动农民和集体投入4.9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全省43个县(区、市)列入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阳光操作,为农民提供“零距离”一站式优质服务,使全省有2805户农民受益。
(八)保护性耕作项目有新突破。“十五”期间,我省制定了《辽宁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办法》,多次召开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建立试验示范基地。2001年以来,全省召开各级保护性耕作机具现场演示会210余次,技术培训班215个,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2.5万人次,投入资金1.15亿元建设保护地耕作试验示范基地,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达到2584万元(中央财政964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620万元),在阜新、彰武、凌源、绥中、康平、法库和朝阳等辽西北干旱区建立32个省部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其中,部级9个),核心示范面积达53千公顷,辐射面积106千公顷,增产粮食0.76亿公斤,农民节本增效1.3亿元,推动了农机耕作方式改革,初步走出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九)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亮点频闪。五年来,我省各地用高新农机技术和机具装备示范基地,全省相继涌现出以辽阳灯塔市东荒农场水稻、鞍山海城市感王镇玉米、铁岭市昌图县傅家镇花生、阜新市阜蒙县保护性耕作、辽宁申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薯类、营口盖州众禾草业有限公司牧草、大连庄河果联果树开发有限公司果树、锦州北宁市中安镇棚菜、辽宁博丰集团有机蔬菜种植和全国“十大种粮状元”、全省“十佳农机科技示范户”于会怀为代表的一批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典型,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与农艺紧密结合和推进农机化水平提高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目前,辽宁省已建立各级各类农机化示范基地 110个,建设规模 200千公顷,辐射面积400千公顷。示范基地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机耕、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 、21% 和49% 。农机化示范基地正在发挥着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我省农机化水平的提升。
二、“十五”期间农机化发展五大经验
(一)坚持把促进“三增”作为农机化工作出发点
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也是农机化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十五”以来,各地紧紧围绕重点作物和关键生产环节,组织开展机械耕整、播种、收获作业,发挥了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既增加了机手收入,又节约了农民开支,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农业机械化与“三增”结合得越紧密,农机化作用就越突出。
(二)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
根据我省地域辽阔,各地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差别大的特点,农业机械化发展必须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各地优势,形成特色,有选择地发展。“十五”期间,我们将全省农机化发展区域确定为辽中辽北旱作平原区、辽西辽北干旱区、辽东山区半山区、辽中辽南水田区以及辽东辽西滨海农业区等5个不同类型的区域,以经济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平原沿河地区为重点,确定不同的指导原则,在不放松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同时,重点抓好薯类、中草药、花生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践证明,统筹农机化和农村经济社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发展速度和质量之间的协调发展,就能推动农机化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作动力
不改革没有出路,不创新不能进步。因此,发展农机化必须贯彻实施科教兴机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依靠农机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实践证明,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我们必须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走具有辽宁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的效益和水平。
(四)坚持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
农业机械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财政、税务、金融、工商、经贸、交通、公安、发改委和物价等各个部门。只有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支持,农机化发展才会得到重视,农机化工作才能赢得主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才会不断优化,农机化发展投入才会不断增加,农机部门才会在坚持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以效益为目标
农机化发展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挥好、维护好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是推动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十五”期间,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得到迅猛发展,市场主体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农机跨区作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满足了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既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也提高农机经营效益。实践证明,只有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科学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农业机械化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