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黑龙江省把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显著。
一、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大力招商引资,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两年来,黑龙江省纳入改革范围的近3500户国有企业已有2766户基本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改制面达80%,实现了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和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改制企业普遍引入了新的经营机制,经济效益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如佳通集团入主桦林橡胶后,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均增长4倍以上;龙煤集团成立后,统一采购年减少支出2.1亿元,统一销售当年增收20亿元。
二、配套改革及时跟进
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下,黑龙江省多方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社保试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辅业改制等配套改革。截至2005年底,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审核批准并轨企业10629户,有182.5万名国有企业职工实现了并轨;共分离企业办的中小学校276所,其中省属企业办的中小学校185所,市以下所属企业办的中小学校91所,向地方政府移交各类办学人员22470人;61户企业的506个辅业单位实施了分离改制,共分流辅业人员10万人。
三、不良债务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
通过与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协商,2004年实现债务重组86.9亿元;2005年,"四大煤矿"、西钢、北钢、龙涤的工行不良贷款本金48.1亿元剥离到长城公司,为企业以后处置债务创造了条件。龙煤集团已经全部清偿拖欠职工的历史债务11.1亿元,国资委出资的其他企业内债清偿工作也逐步进行,两年来共偿还职工债务1.9亿元。
四、困难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进展较好
2005年,顺利完成了政策性破产四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130户企业列入了规划,拟破产的企业户数、金融机构债权数额、职工人数超过过去10年破产数量的总和,均列全国第一位;33户企业列入国家破产建议项目,涉及职工8.7万人,拟核呆规模39亿元;重点推进的18户政策性破产企业中,已有9户完成。
五、国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为确保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规范改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国资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为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提供中介服务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奖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两年来,黑龙江省七个产权交易市场共进场交易548宗,评估价值转让标的评估值27.3亿元,交易额42.1亿元,交易增值14.8亿元。为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查处了一批在企业改制重组中隐匿、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查办违法违纪案件499起,收缴违纪款4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600万元,处分违纪人员702人。
六、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坚持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监督权。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改制企业职代会通过,否则不能实施改制。对桦林橡胶、北钢、龙涤的改制和职工安置,黑龙江省政府投入资金达7.6亿元。在改制过程中,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