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4日公布了我市新“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这意味着,“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即日起可申办《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新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扶持。
在当日举行的全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新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同2003年起执行的“老”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相比,新政策将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内,并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造便利条件。今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可在3年内免交城市卫生费、占道费等由11个部门收取的20多种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城镇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并可得到政府的财政贴息。
由于新政策同原政策之间存在过渡期问题,因此,劳动保障部门最近暂停了《再就业优惠证》等的审批工作。随着新政策实施办法的公布,今日起,劳动保障部门恢复对相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审批。(记者:杨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