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国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
在同等条件下,对外资银行进入东北地区给予积极考虑和优先审批

资料图: 2005年3月1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日本北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代表处正式设立,这是该行在海外开设的第一家代表处,也是大连市拥有的第13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这是日本北洋银行大连代表处工作人员在前台迎宾。
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5日表示,银监会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
为配合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扩大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银监会陆续批准多家外资银行在东北地区设立机构。截至3月31日,共有9家外资银行在沈阳和大连设立9家分行,7家外资银行在沈阳和大连设立8家代表处。在9家外资银行分行中,有6家分行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3家还获准经营对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分别是汇丰、东亚和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
据了解,目前,有4家外资银行申请在黑龙江省设立代表处,1家外资银行申请在沈阳设立代表处,2家外资银行申请在沈阳设立分行。银监会正积极对这些申请进行审核。
此前,银监会曾表示,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国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对外资银行进入东北地区给予积极考虑和优先审批。
资料图: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地域扩大到中国西部和东北地区
新华社2004年12月1日发
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从去年12月初起,我国提前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哈尔滨、长春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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