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辽宁省农村经济开局良好,农民现金收入增长较快。据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抽样调查,一季度辽宁省农民现金收入人均1575元,同比增长18.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6%。现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1094元相比高481元,增幅与全国平均增长11.5%的速度相比,高出4.1个百分点。
辽宁省农民现金收入实际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是:
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长,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2.2个百分点。一季度辽宁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534元,同比增长39.2%,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绝对值高87元,增幅高出22.2个百分点。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217元,同比增长54.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绝对值高143元,增幅高出41.5个百分点;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218元,同比增长26.1%,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绝对值高9元,增幅高出10.1个百分点;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人均9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64元低65元,但增幅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6个百分点。
出售产品收入增加,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一季度农民出售产品收入人均809元,同比增长6.6%,与全国平均水平402元相比高407元,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6.4%相比,高出0.2个百分点。一季度农民出售产品收入的增加,主要靠出售粮食和牧业产品收入的增加来实现的。受价格上涨影响,一季度人均出售种植业产品48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20元高263元,其中:农民出售粮食人均收入达370元,同比增长4.2%。;一季度,虽然我省牧业产品价格比上年走低,但由于农民出售牧业产品数量比上年增加,拉动牧业收入增长。一季度出售牧业产品收入人均313元,同比增长18.2%,比全国平均水平154元高159元。
政策性收入增加。近两年,国家相继出台的许多惠农政策收到了实效。一季度农民转移性收入人均85元,同比增长36.9%,与全国平均水平49元相比高36元,增幅高14.9个百分点。其中:政策性收入人均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