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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部署环保专项行动 将重点整治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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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4日 来源:长春日报

 

    5月31日,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吉林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副省长李斌指出,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为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整治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重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对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

    李斌要求各地对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单位要逐一检查。要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对饮用水源构成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要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要对松花江、辽河流域沿岸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依法关闭。

    李斌强调,各市州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化工、冶炼、糠醛、造纸、水泥、酿造、食品加工、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行业进行清理和整治。要坚决纠正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不收或少收排污费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李斌要求,各地要对2003年以来《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相关部门是否有违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擅自为其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生产(使用)许可证等情况;市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违法审批或越权审批等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要开展对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李斌强调,主要是检查有无应征收未征收或未足额征收排污费、擅自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的行为;排污费减免及缓缴审批手续和行政处罚程序及处罚标准是否合法;排污费征收是否使用专用票据等。(记者董馨)

相关新闻:国务院部署06年环保专项行动 辽河松花江等成重点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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