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模式,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服务形式等措施,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时下,沈阳市养老机构有176家,床位12237张。其中,国办养老机构146家(含农村敬老院129所),民办养老机构30家,社区托老所94个,在社区居家养老的有5304户,一些“空巢”家庭的老人养老问题得到解决。
目前,沈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万,占总人口的14.4%;65岁以上人口为73.4万,占总人口的10.2%,已提前10年进入了老龄社会。近年来,该市先后投入8125万元,兴建了一批集住养、医疗、康复和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养老中心。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把社区建设和完善老年活动室作为为市民办实事来抓,投入3.8亿元,使市内5区社区用房全部达到了400平方米以上,全市社区老年活动室平均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落实“星光计划”项目418个,总投资1.24多亿元。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力量共投入资金5560万元用于兴办各类养老机构。
建章立制,搭建网络,实现“规范化管理”。沈阳市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组织网络,覆盖3个层面的养老管理与服务。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建立管理机构,街道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层面建立养老及就业服务中心。同时该市先后制定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的出台,调动了各部门为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也使养老机构在税收、卫生、交通等方面享受到优惠。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养老多样化需求。对有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提供优质价廉的居家养老有偿服务。通过采取托老所、日间照料等形式,已对3765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老人实行有偿服务,对部分收入接近低保标准的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1539户“三无”社会孤老,享受低保又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老劳模、特困优抚对象实行无偿服务。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共同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 “4050”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门服务。今年,沈阳市政府在全市计划购买3000个公益岗位,为特困老人实行无偿服务。
同时,志愿者对老人实行各种形式的助老服务。沈阳市共安排邻里结对子3000多户,安装“爱心对讲电话”近千部,随时了解被照料老人的生活情况。此外,政府还积极实施社会“关照工程”,包括“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走访慰问”、“公共交通和公园免票”等多种形式。同时,市内5区还为9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100元;对城市特困老人的低保金上浮10%,对农村特困老人的低保金上浮20%。 (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