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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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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7日 来源:新华网

 

访谈回放:雷锋式的消防战士金春明

    6月6日,消防战士金春明在命名大会上发言。 当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新华社记者 袁满 摄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6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命名大会上讲话,要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号召,迅速开展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金春明在救援现场(2004年11月24日摄)。新华社记者郭大岳摄

    周永康强调,金春明同志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忠于职守、英勇顽强,自强不息、好学上进,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愧为新时期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光辉榜样,不愧为当代青年和革命军人的杰出楷模。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要把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紧密结合起来,热爱基层、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勤学苦练,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刘振起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的命令,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宣读了公安部关于向金春明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辽宁省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代表800多人参加了命名大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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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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