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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部署清理纠正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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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5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部署深入开展清理纠正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严查明撤暗持收缴违规收益截至3月底共清理202人,查实入股金额2626.2万元

    记者14日从黑龙江省深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煤矿腐败,省清纠工作领导小组增加省委组织部和省工商局为成员单位,从7月份开始重点清查投资入股人员的撤资情况,防止“明撤暗持”,对违反规定的收益一律上缴,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厉查办、曝光一批举报案件。

    据介绍,黑龙江省自去年4月份开始以七台河“3·14”事故暴露出的“二彭”案件为重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和纠正。截至2006年3月底,全省共清理出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202人,投资入股煤矿金额为2626.2万元,其中查实个人筹资2054.2万元,累计上缴收益资金80多万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了7起参与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件,有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人被免职。

    黑龙江省清纠工作领导小组认为,虽然我省清纠煤矿违法经营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私自开采和官员勾结的问题越来越隐蔽,难发现、难清理。二是个别地区和单位组织不力,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煤矿多,主动申报登记的人少;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清纠机构掌握或主动解决的少;案件线索多,查实的少。三是对投资入股和退股资金的核实和非法收益的收缴力度不够。对此,我省将探索建立公开制度,实现“阳光”办矿和透明监管;实行实名登记,所有煤矿进行报备管理和法律公证;加强法纪监督,推行网上监管和视屏监控覆盖,从根本上遏制领导干部入股煤矿的多发势头。(张伟 刘静 记者 贾辉)

(责任编辑: 黄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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