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为促进东北四城市协同合作,全面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2006东北房地产长春峰会上,长春、沈阳、哈尔滨、大连等四个城市共同签署了《东北四城市协同合作,全面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框架协议》一次来探讨房地产区域性发展,共同联手打造东北房地产市场和品牌。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以国务院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战略决策为契机,以通力合作、体制创新、交流沟通、共同发展为原则,面向省内省外两个市场,把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提高自主增长能力结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在各自做大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市场准入门槛和规范市场秩序,共同为东北早日形成“大东北经济圈”,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之后中国第四个经济圈,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确保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到实处。紧紧围绕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在保持调控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调控意识和调控能力。加强体制创新的研讨与交流,协调创新政策和步伐,共同促进房地产调控措施稳步运行。
三、按照国务院“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调整住房结构为重点,根据市场的需要建立合理的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制定稳定的、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制度,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
四、携手推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机制创新。按照“信息公开、规范交易、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房地产交易的各项规则,构筑规范、统一的网上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形成开发商、中介机构、购房者诚信可信的市场格局。
五、充分利用良好的市场信息资源,依托现代科技和行业优势,加强电子政务、预警预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共筑信息网络系统平台,达到资源共享,相互借鉴、促进,共同提高。
六、建立房地产行业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四城市房地产高层联席会议和协调会,就共同关心的行业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向国家寻求解决共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七、积极鼓励新闻媒体、有关专家、业内人士开展房地产论坛等有关活动,并主动交流,增进城市间相互了解。及时通报各城市房地产行业的最新动态与改革作法,努力营造全面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舆论环境。
八、在加强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吸收东北其他城市参与活动,为全面促进东北地区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记者:耿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