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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棚户改造再动员 确保完成全年计划24O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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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22日 来源:长春信息港

 

    “要让群众明白、理解‘为什么拆、怎么拆、住啥房、啥时住’等问题,让他们消除误解和疑虑。对于漫天要价、无力阻扰的,该强迁就要依法强迁,决不手软,确保拆迁工作有序进行。要争取在短时间内掀起一个拆迁高潮,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21日,长春市长祝业精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强调。据了解,截至6月6日,全市已完成的拆迁面积仅占全年计划24O万平方米的四分之一。

    上半年完成拆迁面积57.4万平方米

    截至6月6日,今年全市共完成拆迁面积57.4万平方米,拆除户数8928户,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地块50块,核发《绿色通道通行证》36格,34块发放了拆迁许可证,有19块正在实施拆迁。拆迁工作进展较快的是二道区和绿园区。二道区完成拆迁面积28.96万平方米,绿园区完成拆迁面积12.64万平方米,南关区完成拆迁面积5.9万平方米,宽城区完成拆迁面积2.91万平方米,朝阳区完成拆迁面积0.94万平方米。

    “上半年,全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良好、进展不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副市长王学战在会上说,政府组织、协调力度不够,存在拆迁慢、拆迁难问题。有些拆迂补偿优惠政策的衔接不够紧密,拆迁补偿价格差距较大,被拆迁居民都要求以最高价格进行补偿,致使一些地块的拆迂严重受阻,部分群众不能完全、正确理解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规、政策,存在一定误区和抵触情绪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不但不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而且煽动被拆迁居民聚众上访、闹访。市区两级对有的拆迁公司监管不严,存在拆迁公司报假数和拒绝上报的现象。

    部分大面积棚户区地块难以启动

    由于拆迂成本高、规划建筑面积少、保留建筑物多等种种原因,朝阳区的抚松路地块、育民路地块和南关区的桃源路地块、长通路地块等大的地块尚未启动,影响了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进度。

    市长祝业精提出,对这些“啃骨头”项目,要组织有关城区和部门集中“会诊”,找出影响项目招商的具体病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制定启动改造的良方,规划不合理就研究规划,政策不到位就研究政策,要一个一个地重点突破。实在找不到合适开发建设单位的,土地收储中心要克服困难进行收储,绝不能让这些老大难地块影响全市棚户区改造进度。近日已对桃源路、长通路地块,采取因地制宜、一块一策的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抓紧启动。

    “绿色通道通行证”项目3日内办结

    加快推进“绿色通道”提速提效。对于取得“绿色通道通行证”的项目,不需要现场勘察的当日办结;需要现场勘察和办事程序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对开发企业,要依法审查其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准入条件,对企业资质、资金、信誉、品牌、管理团队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具备资金实力或信誉较差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取得《绿色通道通行证》的项目,一个月之内必须启动。一个月内不如数缴纳拆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对其进行警告督促;三个月不实施拆迁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条件撤出,同时追究相关区责任。

    每区都建1至2块定销商品房

    由于选址难等原因,确定的6块定销商品房项目中现在仅报审一块,还没有启动。计划改善的5个棚户区项目也未启动。定销商品房和改善项目的建设改造进展缓慢。要尽快启动定销商品房建设和改善项目,坚持把定销商品房建设摆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首位,抓紧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减少被拆迁居民的顾虑。为解决定销商品房选址难问题,未必每区都建1至2块,按照地块可调的原则,加快选址建设。

    打击公房非法分户和套取公房使用证行为

    棚户区公房非法分户、套取公房使用证现象在上半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非常突出。一是由于把关不严,有些人通过非法手段,将既有的直管公房产权证分出几个使用证,然后套取每户补偿49平方米的优惠政策。二是“私交公”的现象,即公管房房屋使用证管理不严,存在将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交给物业公司管理,通过交纳一定量的房费,就可以获得使用证。有些门斗子、小棚子等自建房屋也通过非法手段办理了房屋使用证,大大增加了改造成本。

    严厉打击直管公房非法分户和套取公房使用证行为。房地管理部门将认真按照市人大司法解释,继续停止办理棚户区内房屋产权证分户和直管公房分户,并开展清查整顿,对经审查确认的违规分的产权证和使用证以及“私交公”宣布无效,收回后重新审核认定。并公开处理一批非法分户、套取公房使用证的反面典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除拖延棚改项目进程的开发企业

    个别开发企业在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后,不急于开发,也不主动开展前期工作,过度依赖政府,导致开发项目迟迟不能启动,有圈地、占地的之嫌。有的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迟迟不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更不进行拆迁、建设,致使项目长时间搁置。部分开发企业经济实力不强、后续资金不足,在取得《绿色通道通行证》后不缴纳拆迁保证金,也不办理拆迁、建设的前期手续,意在有偿转让谋利,致使拆迁改造无任何进展,严重影响了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进程。

    “开展一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查清理活动,对于开发企业自身资金短缺影响项目实施的要限期启动,对确无资金实力的要果断收回,同时严肃查处有偿转让改造项目的开发企业。”王学战说,要公开清除一批无相应资质、不交拆迁保证金、不按期启动或启动缓慢的开发企业。

    保证回迁户法定期限内回迁

    对特殊困难的被拆迁居民要进行特殊照顾,为低保户中的住房特困户提供住房租金保障。回迁房的规划建设要以多层为主,建高层的原则上按多层收取建设成本,切实减轻被拆迁居民的经济负担。在定销商品房规划中适当增加一些小户型,确保这些弱势群体买得起、住得上房。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有关惠民政策,对于被拆迁房屋不足49平方米的必须补到49平方米,回迁房户型绝不能低于49平方米。

    加强回迁房建设过程监督,在房屋户型、建筑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新的遗留问题。房地部门加大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管理,对不按评估规范办事,与拆迁人、拆迁公司互相串通,压低评估标准,损害被拆迂人合法权益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评估机构资质。对回迁房建设不启动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商品房建设,房屋拆迁后必须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回迁。(记者 郭黎明)

(责任编辑: 黄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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