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前出台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支持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 》(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提出,辽宁省农信社系统要加大资金组织与投放力度,增加农贷资金的有效供应。2006年至2007年,全省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净增贷款分别为90亿元和110亿元,其中农业贷款净增加分别为65亿元和85亿元。201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370亿元,农业贷款余额及占比达到789亿元和57.6%;信用证(卡)发放数达到276万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数达到147万户,发放联保贷款农户数达72万户。
在推动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上,《工作意见》要求辽宁省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业务品种和服务方式。辽宁省联社将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选择有条件的地区,适时推出如下贷款产品:面对农村产业化市场,开办农业产业化链条抵押贷款、巾帼创业贷款、劳务创收贷款;面对城郊市场,开办出租汽车营运执照质押贷款、出租车担保贷款、公务员担保贷款、城镇小额贷款、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面对县域金融市场,开办商业网点抵押贷款、门市房抵押贷款、大型商业网点按揭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二手房抵押贷款等。
《工作意见》明确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结构和投向。今后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支持相对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高价值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业,以及旅游观光等高效复合型农业;支持中、北部平原地区发挥粮食生产优势,优化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发展加工转化和产业化经营,把粮食产业做优;支持东部山区发展特色农业,以多种经营为重点,帮助农民进行果树改良,种植药材、食用菌,放养蚕茧,开发绿色山野菜等项目,促其形成规模效益;支持西部地区本着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加大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步伐,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
此外,《工作意见》还要求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做成品牌,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其覆盖面;选择一批重点乡镇大力支持其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参与并大力推动金融生态建设。(记者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