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辽宁省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签约仪式在沈阳举行,辽宁省经委代表省政府同辽宁省参加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64家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代表在仪式上发言。
据介绍,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是国家在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以保证“十一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目标的一项重要活动。为此,国家精选了年用能15万吨以上标准煤的1000家企业,目的是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引导作用,通过强化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监督管理,实现节约能源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进而全面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辽宁是全国能源消费大省,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6.6%,这次列入千家企业名单的企业共有64家,这些企业2005年能源消费量为6758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8.3%,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的69.8%。这次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国家分配给辽宁的任务量是在“十一五”期间节约850万吨标准煤。
在节能目标责任书上,记者看到各家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签订了应完成的任务量。责任书规定企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到2010年确保节能任务的完成,并要求列入责任书的拟建和在建节能项目应按期开工、建成,发挥效益。省经委每年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将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李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