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林业职工蒋永彬在展示自己签署的林木资产流转合同。他是我国启动林权改革试点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国家林业局7月20日在北京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作为此次林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从400万公顷国有林中拿出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交给当地职工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0年,同时承包人还将获得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允许转让、继承和变卖。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当地林场职工积极参与林地承包经营,干部、职工投入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高涨。
新华社记者 李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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