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财政部门重点围绕老工业基地、哈大齐工业走廊高新技术产业带、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制造业信息化、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五年中,全省财政科技投入累计达44.9亿元,增幅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68亿元,是"九五"期间的7倍;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08亿元。累计支持了1000多个重点科技项目,培养和扶持了一批民营科技企业,提升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截至2005年底,全省登记科技成果4000多项,其中有79项获得国家科技奖。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黑龙江省财政还积极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研发、应用普及等不同环节,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对集成电路、软件等产品以及转制科研机构等给予大力扶持,有效激发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将按照《黑龙江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大力增加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投入,为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将比"十五"期间增长12%左右,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1亿元,比上年增长25.9%;高新技术产业资金1.68亿元,比上年增长31.25%;安排科技平台建设资金、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资金、科技成果奖励资金、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等6000万元。同时,将继续完善并合理使用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拓展政府采购的扶持功能,实行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实施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行业、企业的优先采购扶持政策和办法,支持国内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引进科技人才,为黑龙江省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