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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及对策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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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11日 来源:振兴东北网

 

    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及对策措施探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06年8月)

    黑龙江省是启动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1992年,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了"龙虎战略",确定排位靠前的十个强县作为龙县,确定十个贫困县作为虎县,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贫困县解困。1996年以后,"龙虎战略"进一步演进为"强县带动战略",即省政府出台文件,确定14个强县和16个贫困县,通过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1998年,强县带动战略进一步升华为"三强带动战略"。即分县、乡、村三个层次,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抓强县、强乡、强村,进而带动全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省委省政府重新审视省情,感到县域经济发展既是差距所在,又是潜力所在,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一系列重大经济政策的战略措施所在。从200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组织各部门骨干力量,对县域经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新的发展思路和提出新的政策意见。应当说所有这些措施都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新时期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200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全面分析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作出了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召开了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和措施,并深入组织实施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为十个强县下放了"218条"经济管理权限,出台了《黑龙江省县域社会经济监测考核办法》,成立了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开展县域经济工作。各县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真抓实干,推动县域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速,实力增强,亮点频现,势头强劲。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运行质量提高。2004年和2005年,全省县域经济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2005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19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比2002年增长40.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县域人均生产总值8149 元,比2002年增长39.1%,年均增长11.6%。全省县域工商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88.8%,比200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县域全口径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比2002年提升0.7个百分点。

    二是工业发展速度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5年,全省县域经济增加值实现506.4亿元,比2002年增长58.1%,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3.3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6.5%。在农业超常规发展的情况下,县域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县域生产总值比重与2002 年持平。部分县市实现了由农业主导向工业主导的转变。全省十强县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5:37:28,工业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30.6%,比全省县域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

    三是县域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全省县域全口径财政收入103.9亿元,比2002年增长64.0%;一般预算收入50.4亿元,增长61.1%,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1个百分点。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亿元的县31个,比2002年增加10个,其中超过5亿元有5个,绥芬河、肇东市超过6.0亿元。

    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质量有新的提高。全省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2990元,比2002年增长47.4%,年均增长13.8%,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4元,比2002年增长37.6%。其中,绥芬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095元和11444元,为全省最高。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发达省份、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县市领导思想不够解放,胆子不够大,力量投放少,思路不够清晰,一些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还没有根除,发展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几年过去,县域经济还是老样子,有的甚至萎缩。二是资金短缺的局面没有大的改观。一方面财政用于支持发展的生产投入能力过低,转移支付不足,多数乡村债务沉重,形成了死结,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沉重的包袱,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一些银行金融服务缺位,金融机构受信贷规模限制,企业贷款非常困难,许多市场前景非常好、科技含量很高的项目由于缺少信贷支持上不了马。三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市反映《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对县域资金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支持农村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交通等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强县反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十强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中的一些权限放得还不够到位,县级管理权限仍然太小,扩权的范围还不够大,县域自主决策和调控能力不强,发展的活力还不足。四是县、乡、村社会事业严重滞后。县域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全省农村中小学现有119万米D级危房没有改造;教学设施落后、经费严重不足、学生辍学现象十分严重。全省944个乡镇卫生院有409个需要重建或维修扩建,90%的卫生院不能满足疫情和疾病防治的需要。全省60%的基层文化站、图书馆年久失修,80%的乡镇宣传文化中心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娱乐场所。全省村级道路中无路面里程占30.5%;还有26%的村没有吃上自来水。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就医就学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严重影响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黑龙江省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做法

    两年多来,各县市在发展县域经济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大胆实践,勇于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一,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走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近年来,一些县市在发展县域经济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走出了不同的发展路子。概括起来,大体有五种发展类型。一是农产品加工型。双城、肇东、青冈、克山等县市,依托丰富的农畜产品优势,招商引资上大项目,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加工形成的主导产业占县域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二是资源开发型。如勃利、鸡东等县市,依托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发展精深加工,走出了依托矿产资源,进行系列产品深度开发,壮大县域经济主导产业的发展路子。如勃利县两年来全县各乡镇新上了特色资源开发项目14个,新产品的生产总量已占全县煤炭产业的 38.3%,煤炭企业工业增加值达到2.4亿元,同比增长130%,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0%,创税占财政总收入的51.4%。三是园区牵动型。如宾县、呼兰等县区,发挥毗邻大城市和交通便利等区位优势,建设科技产业园区,筑巢引凤,集群式发展,园区的经济总量已占县域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四是口岸拉动型。绥芬河、东宁、同江等县市,依托边境口岸优势,积极发展对俄经贸合作,并开始实现由单一贸易合作向进出口加工型经济转变,构造了两头在外的外向型产业优势,形成了口岸牵动型的经济发展格局。五是场县共建型。一些县市利用与农场、林业局毗邻,且经济发展互补的条件,开展场(局)县共建合作,走出了互补发展的路子。如望奎县,以良好的生猪生产为基础,垦区投资2.1亿元,建设北大荒肉业望奎加工厂,形成了年屠宰生猪200万头的加工能力,合作上大项目,推动望奎县生猪产业迈上了新台阶。从各县市发展县域经济的实践中,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各县市虽然条件各异,但都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都可以走出不同的成功发展道路。发展不上去,是工作上的问题,应当从工作上找差距。

    第二,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走统筹协调的发展路子。各县市都把发展工业作为强县富民的根本措施来抓,深入实施工业立县工业强县战略,坚持抓项目建设,以大投入,促大发展,推动县域经济规模扩张,形成了以工促农、城乡联动的良性发展格局。如双城市,通过加工业牵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形成了四大主导产业链条,实现了工农结合、统筹发展。雀巢公司先后进行了三期扩建,拉动全市奶牛纯栏19.5万头,有2.6万个农户为其提供鲜奶,农民奶资收入7亿元。建成畜牧专业村61个,牧业小区33个,规模养殖户8000户。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牵动的农业产值达到4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9%,有12万户农民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来自产业化经营的农民收入达2509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65%。呼兰区以利民开发区为契机,全面招商引资上大项目,并广泛吸纳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和学校、科研单位、医院等社会资源,通过项目集聚,带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广泛介入,开发区不仅成为项目的集聚区,而且成为以大学为主体的新型城市,几年来,开发区入住企业260 户, 吸纳农村劳动力3万人,开发区总人口达到10 万人,区内龙头企业连接农户9.5万户,形成了产业融合、工农互动、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三,坚持自力更生,借力发展,走内外结合的发展路子。各县市在县域经济发展实践中,既注重发挥本地优势,挖掘自身潜力,有眼睛向外,积极扩大"外引""内联",加强与县外的经济联合与协作,招商引资,加快各种生产要素在县域内聚集,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是较为完整的经济单元,既有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又与外界有着广泛的联系。多数县(市)能够利用这一特点,跳出县域,面对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定位发展目标,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配置资源,寻求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筑巢引凤,搭船出海,走出了借外力发展,内外结合的发展路子。招商引资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明水县面对矿产资源匮乏、距大城市远、不通铁路的区位劣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引大商,投大资,上大项目,促大合作,先后引进了三精制药、格林淀粉、永凯化工、幸福纺纱等企业,在传统农区构筑起了以医药、食品、化工和纺织为主体的工业经济体系。近两年引进合同资金8亿元,实际到位7.1亿元。招商引资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1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97.9%;招商引资企业上缴税金1436万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39.2%。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11.2亿元,比上年增长45.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亿元,增长122.7%。杜蒙县拓展乳业优势,紧紧扭住乳业不放松,积极安商富商。伊利集团由一家变四家,通过"裂变效应"使杜蒙成为伊利集团最大的奶粉生产基地。妙士乳业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投资1.24亿元,新建了日处理鲜奶200吨的二期工程。目前,伊利、妙士两大龙头企业日处理鲜奶能力从最初的200吨增加到1300吨,以乳品企业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发展格局己基本形成。这些县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通过招商引资,以引进项目为载体,不仅引进了资金、技术设备和工艺,而且引进了企业家、引进人才,引进了市场和品牌。这种内因和外力的结合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重要的经验。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走市场运作的发展路子。我省县域经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一些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制约严重,致使经营主体发育不足,活力不强。多数县(市)能够针对这一问题,解放思想,按市场经济思路,改革束缚县域经济发展的旧体制,创新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政策、新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县域经济成份的多元化。通过招商引资引嫁接改造县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全省县域80-90%的国有企业实现了改制,县域国有经济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如阿城市通过多种方式对老企业进行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盘活存量资产20多亿元,占不良资产总额的85%;50户国有、集体企业完成了产权改革,实现了民有民营。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民间资本占48.5%。二是积极推进县域经营主体的民营化。如,东宁县引导民营企业境外办实体,参与国际分工合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靠改革添活力。2005年,全县民营企业发展到8400户,实现增加值5.6亿元,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县61.3%,创税占全县财政收入92.5%。兰西县通过民营资本的集聚发展亚麻产业。3年累计吸纳民产资本2.4亿元,亚麻加工企业发展到147户,资产总额达到5.7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亚麻产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比重己达87.9%,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28.4%,2005年全县民营企业总数达到5700户,实现产值3.4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闲置资产的资本化。如,肇东市把工业存量作为谋求加快发展的基础,通过购并、入股等措施推进企业改革;通过破产重组实现先死后生;通过股份经营进行资产联靠、与强企配套,全力推进闲置资产资本化。截至2005年,全市45亿闲置资产已盘活32亿元。全市产值超10亿元企业1户,超5亿元企业2户、超千万元企业25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5亿元,增加值12.5亿元,利税3.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3.6%、14.7%和25.2%。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了县域经济市场化进程。

    (5)坚持科学施策,重点突破,走整体推进的发展路子。2003年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做出了强县加快发展和弱县三年解困的重大决策,通过对强县放权、放手、给政策,促其快速发展,对弱县在技术、人才、教育、交通、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促其三年解困。现在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这种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是整体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成功经验。2005年十强县生产总值达到822.5亿元,比2002年增长46%,高于全省县域增幅5.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占全省县域生产总值42.1%。十强县工业增加值253.1亿元,比上年增长8.1%,比全省县域经济增幅高3.3个百分点,占县域经济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9.6%。十强县全口径财政收入39.4亿元,比2002年增加15.8亿元,近三年平均增长18.6%。十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144元,比2002年增长5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94元,增长42.8%;十强县招商引资项目1536个,引进资金374.4亿元,到位资金112.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71.6%、2.7%,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形成全省县域经济第一集团。在各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扶持下,十弱县通过"四位一体"帮扶模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两年多来,各包扶单位共为十弱县联系新上项目136个,直接投资、协调解决项目资金2.6亿元,引进技术98项,引进人才500人,十弱县生产总值103.2亿元,比2002年增长37.6%;农民人均纯收入1540元,增长4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69元,增长34.1%。强县和弱县的加快发展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对策措施

    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省的综合经济实力。县域兴则全省兴,县域活则全省活。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既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不仅是一个区域发展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没有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就缺乏基础,全省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就难以保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目标也难以实现。

    (一)从自身看我省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具有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占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我省许多资源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农民人均耕地0.68公顷,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耕地总面积和人均占有量均居全国首位;是全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产草量居全国第8位;境内河流众多,全省可利用养鱼水面65.5万公顷,在全国内陆省份居第4位,是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森林总面积大,活立木蓄积量占全国的1/8,是全国最大的林区和木材供应基地。特别是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省64种主要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潜在价值达到1.4万亿元,潜力巨大。二是具备较好的产业优势和基础。依托丰富的优势资源,我省形成了许多全国一流的产业和产品,大豆、马铃薯、亚麻、甜菜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首位,春小麦、玉米、水稻面积和产量也居全国前列。以盛产碱草著称,奶牛存栏和鲜奶产量居全国首位。拥有全国最大的国营农场群,较完整的森林工业体系,是全国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三是具有良好地政策环境。我省较早地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今年又以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决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6项重大政策,将为全部县下放市地级经济管理权限等。同时,我省具备良好的科技人才等基础条件。

    (二)发展县域经济也面临着许多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一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为我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构造的第四个发展极,出台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我省将重点建设装备工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绿色特色食品工业、医药工业和森林工业六大基地,这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可以依托六大工业基地搞好配套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二是建设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实施了一系列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进行粮食加工和转化,加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建设投入,增加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等"六小"工程建设投入等,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三是国家加大了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我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食生产基地,在诸多方面得到中央惠农富民政策的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四是国家优先实施东北地区人才培训开发战略,必将为我省县域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总的看,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了有利的市场条件,具备了丰富的土地、能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条件,具备了宽松的政策条件,具备了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环境条件。只要我们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我们就一定能够取得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三)明确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多予少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强县富民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到2010年,县域生产总值达到全省生产总值的 40%,年均增长12%以上,县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县域城镇化率达到35%,开创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应重点在以下方面实施突破。

    一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实现突破。认真搞好"百乡千村"试点,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发挥帮建单位作用。切实落实项目、资金和措施,在制定规划、促进增收、乡村建设等方面帮助基层办实事、做好事。应大力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突出解决乡村基础建设问题,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二是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上实现突破。进一步推进农业的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切实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农产品优质化,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深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培育一批种植业大县和畜牧业大县。努力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安全优质农产品基地。不断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生产,全面提高种植业的经济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水平,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优势品牌。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发展循环农业。

    三是在加快工业化进程上实现突破。坚持把工业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做强做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依托农产品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矿产采掘和加工制造业。依托口岸优势,发展进出口原料精深加工业。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积极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辐射和扩散,发展配套产业。整合品牌资源,引导县域企业依托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快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工业污染,努力降低能源消耗。

    四是在城镇化发展上实现突破。坚持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合理规划,构筑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体系,完善城镇载体功能。支持区位条件较好、主导产业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城,发展为区域性中心城镇。支持对经济增长具有拉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建设,形成城乡统筹、产业互动的格局。大力发展物流、运输、商服、旅游、信息、中介等第三产业,建设一批全国知名的中心市场。提升城镇功能,增强反哺农村和农业的能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五是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上实现突破。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搞好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增强乡村服务功能。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营销组织,不断壮大农民企业家和经纪人队伍,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多样化发展。积极创造亲商、安商、富商的优良投资环境,扩大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联合与合作,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招商引资升级。加强与发达地区的产业合作、区域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发展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大力开发国际市场,发展进出口贸易。

    六是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实现突破。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生产加工、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传统农业,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实行集约化开发、产业化经营。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扶持高新技术、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出口创汇、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为群众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待遇,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七是在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实现突破。应把公共服务设施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公共财政资源,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加大投入,注意保持和突出地方民族特色,有步骤地推进公共服务施设建设。切实加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2010年实现全部通乡公路和一半以上的通村公路硬化建设。大力提高科教文卫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彻底消除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危房,确保农村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县域卫生保健能力。进一步改善通讯、供电、供水设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强化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消险能力。扩大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的普及率,完善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八是在推进县与垦区、森工林区、油田、矿区合作共建上实现突破。充分发挥县和垦区、森工林区、油田、矿区各自优势,推动县与各方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合作,共同发展。合作共建应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行政推动为辅,合理调整各方的利益关系,努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相互带动、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完善合作共建的组织协调机构,建立"规划相互衔接、信息相互沟通、工作相互信任、发展相互支持"的长效合作机制。

    (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省和市地应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营造加快发展的平台和条件。

    1、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需县审核、市审批或管理的,一律改为县审批、抄报市;原需市审核、报省审批的,一律改为县审核、报省审批,同时抄报市。由省管理的项目,可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交由市或县管理,向省有关部门备案。县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送计划,直接审批原先由市审批的政策性税收减免,直接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利用国家和省资金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县有关部门直接核发市权限内的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民政、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各类证照。属于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照和批准的事项,一律由县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批、核准,抄报市。中省直部门应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办结时限,提高办事透明度。

    2、深入实施财政支持政策。改进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起,除国家和省有特殊政策外,继续实行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一定三年不变政策,各县增收的财力全部归县支配,政策性以外增支因素由各县消化。继续实施提高税收返还比例政策。从2006年起,对各县上划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返还比例。从2006年起,对县(哈尔滨市所辖县除外)实行上划省级营业税超基数返还政策。从2006年起,对新建的中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省与县分成;对改扩建的中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留成部分,以上年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实行省与县分成。认真落实国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除国家给予的"三奖一补"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到县外,省财政也应加大对县的支持力度。按照"性质不改、渠道不变、突出重点、综合投入"原则,有关部门应通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外贸发展、旅游、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农业开发、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等,加大对骨干财源项目和科技项目的支持。采取前期费用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县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外贸加工区的基础设施和区域性中心市场建设。

    (三)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改革用地报批管理,确保县域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优先保证县城及中心镇、县域重点加工型项目和产业集群、农业园区所需建设用地。县域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足的,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预留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调剂解决。工业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所在县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不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由所在县政府采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申请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省内易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依据规模和效益对重点项目的用地价格给予优惠。允许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出让、转让、作价入股等形式有序流转,原建设用地转为耕地的,可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使用通过置换取得建设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履行用地审批程序。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力度,特殊重大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加以解决,支持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4、加强金融服务。加强诚信、安全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扩充资本规模,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供给能力。省财政应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应降低农民融资成本,合理调整信贷周期。科学谋划项目,为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投放搭建安全、高效的运转平台。支持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发挥民间融资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鼓励和引导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拓展业务领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建立信贷投放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银行机构。进一步增强省、市政策性担保实力,鼓励有条件的县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融资担保领域,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参与组建农信担保机构,提高为县域经济发展融资担保能力。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扩大县域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和规模。积极推进县域保险业发展,扩大农业相互制保险试点范围,与国家同比例匹配资金,支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做强做大。

    5、继续实行帮扶弱县政策。对弱县继续执行原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凡需报请国家批准的建设用地,在报批阶段,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 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可先行用地。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可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在农村水利、县乡公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实行重点倾斜。实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 "四位一体"帮扶弱县。对于弱县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具有可持续创税能力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退出弱县的县,原扶持政策三年内稳定不变。

    6、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坚持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 建立县科技投入的保障机制,增加县本级科技投入,改善基层科技基础条件。全面实施院、校、所(站)与县开展科技共建,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县域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支持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组织实施好"星火富民"、"粮食丰产"和"科技入户"工程,办好"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示范基地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扩大大学、职业教育在县域内的定向招生规模,每年选送一批基层科技人员到省内院校培训。落实好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支教的优惠政策。县以下的职业技术教育应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使新增劳动力都具有一技之长。实施县乡实用人才工程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省政府设立县域优秀人才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一线优秀人才。鼓励和吸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要素参与分配,切实落实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分配政策。

    7、加强和改善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应切实把县域经济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研究新情况,科学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抓好推进落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配好县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保持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强各级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扩大其在制定规划、管理项目、整合资金、强化服务、参与考核干部方面的职能权限。积极支持基层在改革发展中的探索和创新,帮助总结经验,保护好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应在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上形成合力,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应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出谋献策。中省直各有关部门都应依据本文件制定力度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应加强与县的经济科技人才合作,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各市地应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转变职能,下放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协调和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县领导班子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发展思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抢抓机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县域经济实绩的考核,对连续三年考核综合排序跃入十强县、退出弱县及位次前移十位以上的县、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的县,由省政府给予奖励。对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县党政主要领导,可提拔为副厅级,继续留在县工作。对工作不力,连续两年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主要领导,视情况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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