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森林——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辽宁全省林地面积10334.4万亩,集体林地8933.9万亩森林蓄积量2.4亿立方米,价值900亿元,农村人均林地面积4.3亩,是耕地的1.3倍……这是辽宁人引以为自豪的一系列林业关键数据。但是,长期以来,“两权合一、统一经营”的集体林管理制度,责权利不统一,阻碍了资金、科技和人才各种要素向林业的集聚,林业资源的潜能长期无法释放,林业成了林农只存不取的“绿色银行”。
2005年3月,辽宁省在本溪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辽沈大地,掀起了一股确权到户、盘活林地的浪潮。
改革充分尊重林农意愿
“改革首先要让广大林农说好。辽宁省这次林改最大的特点是自下而上进行,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等都是老百姓说了算。”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说“这次改革具体是村里在操作村民代表大会全权负责。改革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坚持‘因林因地制宜因村因组施策’的方针。”
本溪市林改方案要经过村民代表几上几下的讨论后才被拿到村民面前然后经过村民大会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才开始实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受到充分的尊重。在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兰河峪乡各村的林改方案都不相同乡里组织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反复讨论让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南营坊村的村民代表说拿到会上的林改方案他们至少已经讨论了7遍。
这次林改规范了林地林木转让行为。铁岭市昌图县在对农田林网进行拍卖承包时,实行两轮承包六次拍卖。村里的林改评估小组对林带作价后,第一次在组内拍卖,第二次在村内拍卖,第三次对社会拍卖。拍卖剩下的林带重新作价,再进行同样的三次拍卖,真正做到价格合理、群众满意。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铧尖子镇川里村,在确定承包权时采取了抓阄的形式。“这种方式俺们认为最公平,大伙心里非常顺气。”村民张富贵笑着说。像川里村这样的林改试点村,本溪共有17个,涉及91个村民组的2.36万人群众满意度平均为98%。父老乡亲们都说“这次林改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俺们当家作主。”
沉睡的森林迎来发展的春天
林改让广大林农造林、营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沉睡的森林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现在的川里村找不到一处荒山,村委办公室对面的山坡多年来一直是秃头山,现在已是满眼绿色。村民罗胜春道出了变化的原委:“现在林子变成自己的了,大家当然争着栽。”
今年春天在辽宁省完成林改的地区因农民造林热出现了“苗木荒”。在本溪落叶松苗木卖到了每株0.35元以上是往年的2倍。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去年计划造林3500亩,实际造林6000多亩,林业站今春为全乡订购的150万株落叶松和红松苗分苗时被广大林农一抢而光。
林改前,管护林子的活全部由村里几个专职管护员承担,可是怎么管也管不过来。林改后,“现在上山滥砍一棵树,就像到俺们家里掰苞米一样,俺们指定要管。”罗胜春说得特实在。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山清水秀的桓仁风光吸引了很多游客一些村民便自发上山巡逻严防林火。清明节前后,家家户户都上山“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护林防火,制止乱埋滥葬。本溪满族自治县兰河峪乡南坊村以前是林业案件的高发区林改后人人都是护林员,没发生一起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林改前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利用林地发展林业项目的农户仅占10%,现在有90%的农户向山林进军。8月11日中午,在去宫堡村的路上,我们碰到了该村村民于占波,他和33户村民联户承包了120亩集体林,见到记者,他掏出刚刚领回来的林权证,笑着说:“手里揣着这个,就像房子有了产权证一样,踏实!以前不敢往里投钱,现在我要好好合计合计,指着这块林子赚点零花钱呢!”
洋湖沟村村民朱广胜告诉记者,他一家5口承包了100亩林地,今年种了50亩大叶芹,“咱不能指望砍树卖钱,要想点办法,在林地上种点经济作物。”他明年准备在剩下的50亩林地里种林下参,“我到人家那里学了学,种好了到时候一土篮人参能换一辆桑塔纳呢!”朱广胜憨憨一笑,眼里充满了希望。(记者 顾仲阳)
辽宁林权改革全面推开 已完成林改面积1305万亩
按照辽宁省政府的部署,辽宁省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本溪市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省全面推开。目前,辽宁已完成林改面积1305万亩。一年来,林改试点单位没有发生一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试点地区造林的数量和质量也都明显提高。
辽宁鞍山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还林于民助农致富
辽宁省鞍山市所属的海城市岔沟镇是鞍山林业蓄积量最高的镇,去年10月岔沟镇实行集体林改制以来,还林于民,把集体林分给农民经营,更把林业资源变成了农民手中的财富。
明晰产权放活经营 辽宁阜新林权改革全面铺开
阜新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622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464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75%。这次林改主要任务就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允许合理开发利用一般和重点保护地区的公益林林地资源,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林改春风吹绿辽宁大地
林权改革,为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对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对于建设绿色辽宁、和谐辽宁意义重大。林权改革,是一次思想观念的重大突破,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由于分配不公诱发的滋生农村腐败土壤问题,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为山区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民勤劳致富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为了加快林业改革步伐,解决好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200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福建、江西、浙江、辽宁等省按照决定精神,拉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这次改革,是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