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系列报道之十五
《辽宁老工业基地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中的金融信贷问题研究》摘编之三
一、支持支柱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东北骨干企业多数是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比例高,再加上一些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具有一定的收益外溢性。以存款为基础、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金融难以成为基础设施融资的主力。国家开发银行连接政府与市场,是依靠国家信用的债券银行,弥补了商业银行在长期融资领域的缺陷以及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足的缺陷,可为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产业提供长期融资。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政府热点、雪中送炭、信用建设、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开发性金融理论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对原材料基地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等对振兴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骨干项目进行支持。另外,国家开发银行与辽宁省政府合作设置了交通、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五大融资平台,有计划地对传统产业进行大规模改造,集中培育骨干企业,扶持核心竞争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基础上,实现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通过信贷投向的结构调整来贯彻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意图,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领域给予重点支持。
由于历史的原因,辽宁等老工业基地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经济效益比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开发银行要利用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筹资优势,不断加大对辽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重点对辽宁省的交通设施、能源供给能力和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综合功能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 重点支持沿海开发,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2005年的软贷款模式继续对信贷资金的区域差别战略予以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实行金融倾斜政策。对大连长兴岛新区,重点支持港口机械、船舶制造及配套、石油化工、精品钢材等产业的发展;对营口临海产业基地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加工制造、汽车配件、生物制药、现代物流、机光电一体化、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对锦州西海工业区重点支持石油化工、冶金、农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集装箱生产、医药、建材、轻工、石油储备和现代物流产业等产业的发展;对葫芦岛北港工业区重点支持中小船舶修造、船舶配套、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科技、环保、港口仓储物流等产业的发展;对丹东东港沿海工业园重点支持以化工、机械、冶金、粮油加工和木材加工、贸易、现代物流为主导的临港产业集群。努力把黄渤海沿岸建设成辽宁省未来主要的经济增长区域,使辽东半岛对外开放整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2. 加大对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要以大连港为核心,加速整合辽宁省港口资源,提高辽宁港口群的整体功能和吞吐能力。重点开发建设大连长兴岛、营口临海产业基地和辽西锦州湾,通过"三点一线"大开发,形成沿海与内地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3.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经济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辽宁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第一产业增加值的80%、第二产业增加值30%和第三产业的增加值的25%是由县域经济创造的。但辽宁省的县域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总量小、比重低,竞争力不强;财政基础薄弱;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制约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金融问题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的营业网点在农村多实行"多存少贷"政策,经营策略上向大城市、大企业转移,致使辽宁省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减少,信贷投入增加不足,与县域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相适应。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通过建立"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开发性金融机制,对辽宁省县域经济予以支持。
一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抓好县域干线公路、支线公路的建设与改造,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城乡电网改造,水利、城市公用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投资环境。
二是帮助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社会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县域"三农"、中小企业担保、下岗工人再就业、生态环境、智力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等领域开发性金融支持的途径,切实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积极探讨利用县域经济区位的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并努力发展劳动密集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业,适应城市市场的需要;积极支持县域民营企业的发展,使民营企业成为县域工业的主体。
三是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通过开发性金融的大力扶持,加速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自身实力和造血功能,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形成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建立良好的借款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性金融可以利用信用建设帮助县(市)尽快建立覆盖县域所有企业的征信体系,及时征集、查询和公布企业的信用状况。在严格信用评审的基础上,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应扩大授信额度并实行优惠利率。通过加强信用约束和变现信用价值,加快金融安全区建设。
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3年,辽宁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辽宁省经济总量48%,上交税金占辽宁省40%,出口交货值占辽宁省45.8%,从业人数占辽宁省35.1%。但与浙江等发达省份相比,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融资贷款难,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为弥补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出现的市场缺陷,辽宁省亟待开发性金融的介入。
1. 以政府信用为依托,以统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地方政府授权的企事业法人(借款平台)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借款平台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该模式的信用结构由地方政府承担部分贷款最终损失。
2. 通过发放软贷款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十一五"期间向担保公司的出资方(政府背景)发放软贷款,用于其向专业担保机构注资,并由政府每年给予担保公司出资方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用于增强其还贷能力。
3.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再担保和联合担保业务
"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开展中小企业贷款再担保和联合担保业务。再担保即开发银行与专业担保机构合作,对贷款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再担保,通过全额再担保方式提供信用支持,提高专业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联合担保则是开发银行与专业担保机构合作,按双方约定比例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再担保和联合担保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发挥资金的放大作用,有助于地方政府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改善地方融资环境。
4. 对个别龙头企业直接发放贷款
"十一五"期间,对于个别对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龙头企业,在其自有资金达到一定比例,政府信用和保证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也可向该类中小企业直接发放部分中长期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还可通过组织业务交流、培训、课题、论坛等方式,帮助专业担保机构完善组织结构,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能力,同时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途径。(振兴东北办工业组供稿)
相关链接:国家开发银行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
国外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