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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旭:从"林妹妹"到广告女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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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2日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这张两小无猜的剧照,也将成为几代人的美好回忆

    对陈晓旭来说,从演员转入广告行业,纯属一种机缘。1991年,陈晓旭陪一个朋友与长城国际洽谈承包合作,“我们谈了两个多小时。签约时,长城国际的张董选择让我来签,他说,你是名人,我放心。”就这样,26岁的陈晓旭独立承包了长城国际广告公司的制作总部,开始了最原始的广告服务。

    公司初创,陈晓旭几乎一无所有。没有广告从业经验和相关书籍学习,手下除了几个大学生,没有得力的助手,没有办公室,就在一家酒店租了一间客房,业务举步维艰,房租和人员工资几乎压得她透不过气来。转机出现在一个月后,一家药厂慕名而来,“我知道林黛玉是不会骗我的。”就这样,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客户不知道做广告该信任谁,于是纷纷慕“林黛玉”之名而来,公司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然而公司的发展也并非从此一帆风顺,陈晓旭也遭遇了被她称之为“滑铁卢”的重大挫折。“1994年,我们为一家企业投标垫款200万元。同年,我选择了多元化投资,代理德国洁具公司在中国的销售。由于赶上国家经济开始萎缩,我们遭遇重大挫折。客户解体,投资失败,公司陷入负债危机。”在危机存亡关头,陈晓旭决定贷款经营。贷款的压力,迫使陈晓旭阅读从国外买来的一批经营管理书籍,她尝试着放弃多元化投资,改革广告公司内部结构,完善了17项客服程序与合同漏洞。这些现在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当时的广告环境下,都足以成为广告管理学的经典教案。

(责任编辑: 张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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