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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方大集团取得*ST海龙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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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9月28日专电(记者王衡)甘肃四方拍卖有限公司28日公开拍卖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海龙10323万股股份,辽宁方大集团有限公司以8132万元竞买成功。

    兰州炭素集团在此之前为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龙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11600万股。此次拍卖的股份占兰州炭素集团持有海龙公司股份总数的88.99%,占海龙公司股份总数的51.62%。

    据了解,辽宁方大集团将按照拍卖协议承担归还兰州炭素集团占用海龙公司的4.5亿元资金,负责完成海龙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负责归还4830万元职工集资借款和安置4000名职工就业等四项责任。

    海龙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炭和石墨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主导产品石墨电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7%以上,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核能、航天、医用器械等高科技领域。但正是这样一家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公司,却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严重违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今年3月份对海龙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予以公开谴责。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查实,海龙公司在2004年为兰州炭素集团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贷款合计1.35亿元提供担保,到期后兰州炭素集团无力支付,海龙公司先后代为支付;同年6月海龙公司还为兰州炭素集团控股子公司兰州海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5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贷款也已于2005年6月25日到期。对上述担保事宜,公司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临时公告义务,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由公司代为支付款项事宜,公司也没有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公司仅在2004年年报和2005年半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完)

(责任编辑: 卢俊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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