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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国有林权改革亮点:最大化让利于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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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09日 来源:工人日报

 

    7月2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林业职工蒋永彬在展示自己签署的林木资产流转合同。他是我国启动林权改革试点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国家林业局7月20日在北京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作为此次林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从400万公顷国有林中拿出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交给当地职工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0年,同时承包人还将获得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允许转让、继承和变卖。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当地林场职工积极参与林地承包经营,干部、职工投入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高涨。 新华社记者 李勇 摄

    今年34岁的黑龙江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在交清62901元承包费后,成为9.3公顷森林的主人。在试点林权改革的乌马河林业局,如今签订了国有林地承包合同的120多人中,没有一位是外部投资者或领导干部。坚持将承包主体确定为普通林业职工,最大化让利于普通职工,成为伊春市此次林权改革的一大亮点。

    作为此次林权制度改革的唯一试点,伊春市拿出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交给职工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0年,同时承包人还将获得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可以转让、继承和变卖。已签订合同的林业职工激动地说:林子就是“绿色银行”,先栽见效快的作物,很快就能领“绿色工资”了。时间越长领到的工资和奖金就越多。

    伊春市素有“中国林都”之称。老一代的伐木工人,当年为了支援国家建设,都以多伐木为荣,但过度的采伐给后代留下的却是资源匮乏、经济危困和由此带来的生活困难,目前一些林场职工月均310元的工资还不能按时发放,很多家庭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

    今年1月,国务院决定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月,国家林业局批复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说,林业职工收入较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次试点,主要是考虑保障职工利益,在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保障他们的利益,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说,只要职工想承包,就千方百计保证他们拥有自己的林地。同时,充分考虑林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承包价格既要参考市场价格,又要确保职工能够接受,通过采取拖欠工资抵顶、抵押贷款、分期付款、林业局借款、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确保普通职工能买得起,通过改革率先脱贫致富。

    记者了解到,刚启动不久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在给林区带来新变化。5000公顷荒芜了多年的林地被承包人重新种上了树苗,而且新的林地主人主动退耕还林500公顷。(记者王冬梅)

相关报道:国家林业局批复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黑龙江伊春市3万多公顷国有林变为“民有林”  

          经济参考报:伊春把国有林包给个人了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探索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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