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努力构建东北地区和谐社会
--振兴东北办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按照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张国宝主任的指示,10月12日下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召开了全办大会,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传达了委领导的具体要求。振兴东北办全体同志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从当前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会议由振兴东北办党支部副书记彭会军同志主持。她首先传达了马凯同志关于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实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是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三是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四是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做好四季度工作。彭会军同志还传达了张国宝同志提出的按照马凯主任要求,搞好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和谐社会本质,努力做好振兴工作的指示。
大家在认真阅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的基础上,重点抓住理解一个重大判断、全面把握六句话的总体要求、坚持"六个必须"和明确五个方面的举措来进行学习。一个重大判断,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六句话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必须",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五个方面的举措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个方面的部署,简要地说就是坚持协调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和激发社会活力五个方面。
大家在讨论中谈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与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的,它表明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执政理念上的与时俱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解决的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也充分体现出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办正在组织编制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以及研究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等工作实际,大家谈到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必将对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出发,大家一致认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是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们纷纷表示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六个必须"的基本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个方面的举措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宋晓梧同志在总结发言中,结合参加省部级以上领导和谐社会培训班的学习情况,深入剖析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和体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提法高度概括了党近年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是党和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同以往相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内容更加丰富、目标更加具体,这也为今后振兴东北战略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宋晓梧要求全办同志紧密结合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迅速掀起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高潮,并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他同时强调,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同做好四季度工作、特别要同编制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结合起来,要在振兴规划中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和总体要求;要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继续搞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成片棚户区改造;协调推动厂办大集体和豁免历史欠税等工作的开展;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缩小收入差距,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大力深化各项改革,加快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步伐,促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