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金融部门针对一段时期全省各项贷款连续少增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使地方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势态。截至9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稳定增加,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840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36.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9.5%和5.9%。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结构,建立营销激励机制,切实发挥了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作用。配合省委、省政府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为全省金融机构贷款的投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持了全省贷款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一是建立了支持振兴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的专项信贷部门,积极储备、挖掘和培育项目,做到项目落户到哪里,全程金融服务就跟随到哪里。二是优化固定资产贷款报批程序,开辟信贷支持的绿色通道,加快产业项目贷款评审进度,提高了项目贷款审批效率。三是针对贷款抵押担保能力、资本金不足的项目,纳入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建立的省级政府信用平台,充分利用开发银行的软贷款、硬贷款和联合贷款等业务品种,加快落实了项目运营资金。四是继续大力推进银企项目推介活动,采取跟踪问效的方式,提高了贷款的到位率。五是各金融机构帮助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督促企业真实反映财务信息。
二、创新信贷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各级金融部门加大了贷款营销的力度和效率,发现和培育潜在客户,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快了信贷制度和产品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形成了不同于大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包括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程序、资金定价机制、贷后管理等各方面的创新。在有效把握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中小企业信贷创新。帮助中小企业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反映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利用社会化征信产品,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信贷支持中小企业的风险过滤。
三、加强信贷服务,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积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信贷、国际结算及风险管理"一条龙"式金融服务,协助企业做好出口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出口保险支持下的融资服务,创新、拓展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积极提供有效的金融衍生产品;加强国际金融市场趋势与风险分析,帮助企业做好汇率、利率风险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积极为其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咨询服务。
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目前,金融生态状况已成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地方金融生态建设,探索通过信贷投向、利率和授权授信等手段引导、促进和支持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切实从改善自身经营管理和金融服务入手,促进地方金融生态改善。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在金融生态建设中充分发挥能动性,不做金融生态建设"局外人",努力构建各级政府、司法、工商、税务、海关和银行等部门分工协作、整体联动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促进金融生态建设抓出实效。
五、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努力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和创新窗口指导方式,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的协调配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协调有关部门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加强外汇管理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涉外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大额支付清算系统、帐户管理系统,为金融机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经济金融发展。努力提高再贴现的发展空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支持票据市场发展。做好短期融资券的推荐、初审工作,为资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融资方式。用好用足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增加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运用金融稳定再贷款和动用存款准备金,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黑龙江省振兴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