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九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006年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批准李克强同志代表中共辽宁省第九届委员会所做的《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不懈奋斗》的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辽宁省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辽宁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省人民,奋发图强,扎实工作,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取得重要进展。大会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评价和总结。
大会认为,报告在深刻分析我省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的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符合辽宁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促进我省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会认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抓好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三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进入东部发达地区行列、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不懈奋斗。
大会认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使辽宁全面振兴的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必须在全国乃至世界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辽宁全面振兴,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努力向成为东部地区发达省份的目标迈进;必须以创新求实的精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使我们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得到有效实施,变成广大党员和全省人民的实际行动。
大会强调,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善党对振兴大业的领导,使各级党组织成为振兴辽宁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十届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励精图治,顽强拼搏,确保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促进辽宁全面振兴,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辽宁人民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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