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日前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引进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的第三产业项目,对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最高奖100万元人民币。
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项目投产一年内上缴的税金中,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5%都奖给引荐人;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如在5000万元以上,将按申请奖励年度前企业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0.3%给予一次性奖励。如果是外资项目奖金还会增加,是市内项目奖金则会相应减少。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第三产业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给5万元的奖励。
如果引进的工业项目属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综合百强企业投资建设的,除了给规定的奖金,还再给特殊贡献奖;争取中省直大企业进入高新区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也给特殊贡献奖。同一招商项目引荐人只享受奖励标准中最高的一项;单个项目的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项奖励原则是都奖励给个人,确实是集体引进的则奖励集体。(记者
于忠斌 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