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是群众所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将构筑一个怎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此,记者专访了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秦玉德。
强化技能人才培养
实施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容量
作为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较多,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很大。对此,秦玉德表示,劳动部门将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享受政策的对象范围,加大对困难地区、行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的落实。二是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结合结构调整寻找就业增长点,努力扩大就业容量。三是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四是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强化技能人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一批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到2010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260万个,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健全社保体系提高保障功能
秦玉德说,当前黑龙江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全民社会保障意识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创造了有力的条件。
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秦玉德提出,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落到实处,推进省级统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煤炭、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力度。二是强化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依法做好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严查拖欠工资行为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一些转轨时期遗留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秦玉德表示,下一步,劳动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依法规范、实施监督,逐步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大力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扩大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覆盖范围,尽快培育工资分配的市场基础。逐步推行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工作,指导企业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使收入水平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紧密挂钩。适时调整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建立起最低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正常增长机制,严厉查处不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行为。二是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抑制工资拖欠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努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预防和惩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和使用童工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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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我国把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合理调节全社会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林乐君
记者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