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日前,大连市人事局出台了《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和《大连市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对在农村和社区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优惠的政策和待遇。
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大连市将以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考选拔300名大学生,安排到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及开发区的农村村级组织工作。招聘对象主要为30周岁以下,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及从农村择优选拔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委托培养,并签订合同,毕业后返回农村工作的毕业生。
参与“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在村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其符合落户市内四区条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可将户籍落在市内四区或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本地生源毕业生户籍可落在原户籍地,也可迁至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属农业户口的,落户时按城镇非农业人口办理。服务期间,政府每年为每人提供1万元扶持资金,用于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政府提供相应的优惠措施。
“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将用3年至5年的时间。其中,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完成时间为一年左右;旅顺口、金州、开发区为3年左右;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市和长海县为5年左右。
选派到社区的对象主要为大连生源大专以上学历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专业重点为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卫生、计算机、行政管理等。
根据规定要求,社区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但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一般每月应不少于8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一般每月应不少于600元,并为大学生购买意外伤害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给予交通、食宿和供暖等生活补贴。(记者
陈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