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06年11月22日-11月30日(7个工作日)。
拟提为副厅级干部名单
赵宪阳,现任大兴安岭地区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男,满族,1957年6月生,49岁,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入党,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曾任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青年农场知青,松岭区中学教师、团委副书记,松岭区团委副书记、书记,大兴安岭地区团委副书记、书记,新林区委书记,十八站林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2001年5月任现职。
受理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电话:0451-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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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50001
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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