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编制情况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是一个紧紧围绕振兴主题展开的重要领域的跨省区规划,注意了突出振兴主题和东北特点,如专门设立了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章节,这是其他规划所没有的。规划共分八个部分,分别为: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振兴目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区域发展、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增强发展活力和政策措施与实施机制。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范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亿。规划以"十一五"时期为重点,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东北地区应以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基地、能源安全基地、粮食安全基地、生态安全保障区为未来发展定位。
10月26日,专家咨询组审议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讨论稿),一致认为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定位准确、结构合理,制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可行,符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东北地区的实际,是一个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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