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情况的汇报
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
(2006年12月1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一段时间以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振兴装备制造业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在大连、北京、西安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都强调要加快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增强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都做出了明确部署。今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即国发〔2006〕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确立了主要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这是指导我国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振兴装备制造业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意志,昭示着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
振兴装备制造业需要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制造和用户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发挥合力,国务院8号文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2006年5月,经中央同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振兴东北办负责加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承担。在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加挂"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重大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落实,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下面,分四部分向各位领导汇报近年来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一、近年来我国装备制造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装备制造业形成了完备的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即便是当今一些有影响力的大国,也很少具备像我们国家这样规模的装备制造业体系,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装备制造大国。特别是近几年,装备制造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大量新增投资促进了我国装备制造业规模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2005年,全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7万余家,从业人数1838万人,工业总产值6.8万亿元,利润超过3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8.8%。
(二)自主研制能力显著增强,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成效显著。在发电设备领域,60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已经投运,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正在实施自主化,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也部分实现了自主化,三峡右岸70万千瓦机组实现了自主设计成套,与国外合作制造的重型燃气轮机组已开始投入运行。输变电设备已掌握了500千伏和750千伏交、直流输变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正在着手研发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冶金装备已能成套提供年产800万吨级钢铁联合企业常规流程设备,宝钢三期设备国内供应部分超过80%,中厚板和薄板轧机等关键设备已经批量生产。30万吨合成氨和52万吨尿素成套装置、60-70万吨乙烯改造工程所需的压缩机等关键设备已实现自主化。数控机床和工业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品种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造船产量达到1250万载重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造船国。
(三)国产装备为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节约了大批工程建设资金。目前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80%以上为国产机组,特别是近几年新建的60万千瓦机组基本上是国产设备。年产千万吨级的大型炼油厂设备自主化率达90%。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的自主制造率达到70%以上。铁路四次大提速所需要的全部机车车辆都是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国产设备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在电力、钢铁、石化等工程建设领域,国产装备价格一般较进口同类设备低1/3左右,采用国产设备大大节约了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国内装备制造业参与国内市场竞争,有力地牵制了国外公司报价。如大型石油炼厂加氢反应器,1980年代国际市场每吨价格1.3万美元,国内制造企业水平提高并参与竞争以后,现在已降到每吨6-7千美元。
(四)装备制造业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东北地区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正在重振雄风。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企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正在茁壮成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产品出口的档次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一些企业已经率先走出去兼并重组有技术有品牌的国际知名企业。东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汇集了一重、哈电、一汽、长客、沈飞、沈鼓、哈飞、大连造船、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大起·大重等一大批重点骨干企业及配套企业,制造出了新中国的许多个"第一",如第一架飞机,第一辆汽车,第一台大型压缩机、第一台挖掘机,第一台机床等。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发展迅速。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兼并沈阳变压器厂,加快了东北老企业改组改造的步伐;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厂和沈阳气体压缩机厂联合重组,中石油、中石化也在积极筹划参股新沈鼓;哈电集团的大型水电机组和重型燃机、哈空调公司的电站空冷系统、沈重的大型盾构机自主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度拓展了市场空间;一重的大型铸锻件、哈电的核电设备、大起·大重的大型船用曲轴和风力发电设备自主化项目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沈阳机床集团公司、大连机床公司和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还积极走出国门,与国际上知名机床企业联合重组,增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这些事例说明,大批传统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在振兴的大潮中实现了涅槃重生,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正在重振雄风。
二、当前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整体而言,近年来装备制造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不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有了实质性进展,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装备制造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建设需求,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在国家确定重点发展的16项重大技术装备领域中,有部分产品国内还没有制造业绩,有些成套能力较弱,虽然实现了国内生产制造,但缺乏自主设计能力,并未掌握核心技术。比如大型抽水蓄能机组、重型燃气轮机、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等。随着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强强重组,其技术垄断趋势越来越明显,过去经常采用的技术引进方式已越来越难以实施。此外,在历次重大技术装备引进过程中,我们比较重视整机的引进,对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引进消化相对重视不足,使得这些领域目前发展滞后,制约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比如长期以来很多装备产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依靠进口,至今仍未有根本性改观。又如对发电设备、冶金石化设备、船舶等行业具有直接影响的大型铸锻件,国内企业的生产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从装备到工艺水平,从产品品种到产品等级,均存在一定差距。
(二)国内装备制造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利润率普遍偏低,历史包袱沉重,自我发展能力有限。我国装备制造业绝大多数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在2-5%,甚至低于目前银行的贷款利率。且装备制造企业大多地处东北、西南和西北的老工业基地,多为"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发展起来的老国企,传统体制的惯性和当地市场化程度较低,思想解放不足,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在技术改造方面欠账太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不佳,人才流失也相对严重。虽然目前市场需求带动国内装备制造业出现任务量增加,销售额增加的较好发展势头,但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还远远不足。近年来,虽然不同地区都出现了装备制造企业联合重组甚至走出去的成功案例,但总体而言,跨地区、跨行业的产业整合仍然难以推进。这些也限制了企业规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实行"拨改贷"之后,国家中断了对国有企业的资本注入。自身积累受限于盈利能力,充实资本金只能通过上市、引进外资或民营资本,但目前这些渠道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以满足国内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需要。此外,装备制造业中国有企业更新改造和再投资能力明显不足,装备行业中国有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持续降低,2006年1-9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投资1018亿元,仅占装备行业投资的19%,同期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完成投资1660亿元,占31%,这对于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战略安全和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三)用户企业对自主化装备的支持力度不足,国内自主创新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市场准入难以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的部分用户企业热衷于重复引进,缺乏采用自主化产品的积极性。国内制造企业消化吸收后开发出的许多新产品,但往往因没有依托工程而得不到验证,或被用户以没有运行业绩为由剥夺投标资格。不少产品即便是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但用户却仍以各种借口拒绝使用,或人为设置各种障碍,增加国产装备进入市场的门槛。由于长期没有稳定的技术装备路线,一些使用单位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采购设备时,盲目追求使用国外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一项技术还没有推广,又去追求其它先进的技术或装备,造成同类装备的"万国牌"和不断重复引进。
特别是近年来,为了规避不支持国产设备的嫌疑,采用变相进口等"偷梁换柱"的手段已经成为部分用户排斥国产设备的重要途径。他们或通过合资企业大量进口零部件,借所谓的本土化代替自主化,或虽然将设备交由国内企业供货,但在合同中却限定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必须进口,实际上等于让供货商替其进口。由此造成的现实是,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一直在大声呼吁支持国产装备,但国有垄断型用户却成为进口设备的主力军,部分国家重点工程成为进口设备的主战场,这与国家意志相去甚远,甚至是背道而驰。
(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政府调控体系尚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进口政策中存在倒挂现象,即装备制造企业为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所需要进口的材料和配套零部件,须全额交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进口成套设备,则可减免上述两项税收,由政策造成的成本负担使自主化生产反倒不如进口成套设备。这些政策体系上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同时,由于重大技术装备大都是非通用、非批量化产品,前期投入大,制造周期长,用于国家重大工程,且涉及国内和国外、中央和地方、制造和使用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单纯依靠市场手段调节存在很大缺陷。随着行业主管部门的撤销,近年来,在诸如大型跨国公司恶意并购我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个别垄断性行业的用户单位盲目进口国外设备、个别地方政府对国有装备企业改制采取一卖了之的做法等重大问题上,中央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功能有所弱化。
三、国家已出台的支持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家出台了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两份文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应对之策,其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使全行业深受鼓舞。
(一)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制定激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主要包括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等。
有计划的安排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依托工程,并要求制定详细的装备国产化实施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要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凡属于重点领域的工程项目所需装备,都要纳入统一组织的招标工作范围,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在年度投资安排中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需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通过政府采购等途径拓展国产装备市场
制定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可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优先予以安排。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国内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要求一定的国产设备采购比例。
(三)完善政策支撑和政府调控体系
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对列入国家发展重点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条件成熟时,由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进口税收政策,对国内生产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或实行先征后返,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
制订技术装备政策,既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利益,也有益于装备制造业制订相应的中长期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制订、修订和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等级,使标准成为实现产业升级、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为我国装备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为装备制造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近期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将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政策体系
1、协调落实重大相关政策。对于已有政策文件中提出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加快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对于这些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并可立即实行的,要狠抓落实,跟踪了解政策实行效果并及时反馈和完善;对于以上文件中只做出方向性或原则性表述的政策措施,如政府采购、进口税收等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实施细则,或结合数控机床等重点行业先行试点;对于短期之内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实。结合装备制造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新政策,提出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发展的有效措施,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促进装备制造业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2、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国务院8号文确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装备制造业的16项重点发展领域,要分清轻重缓急,近期启动若干项重点领域的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领域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发展思路,为"十一五"乃至2015年前重点装备制造业领域发展明确方向。
3、制定重点领域技术装备政策。围绕能源、交通、原材料加工和军工改造等重点领域,由使用部门、制造部门和专家学者研究提出技术装备政策,经国内相关行业具有经验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由国家批准施行,作为今后国家审批和核准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依据。
4、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在全面总结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研究制定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6号文的任务分解,组织编制禁止和限制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目录,尽快发布并定期修订;组织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装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重大装备研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装备和产品项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规定和政府采购重大创新产品和技术首购及订购管理办法。
5、健全外资并购装备制造企业的管理体制。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尽快制定外资并购我国装备制造企业的管理法规或办法。建立外资并购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审查程序和政府核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考虑市场供需总量、生产力布局、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等因素,对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核。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向外资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核准。
6、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振兴装备制造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振兴装备制造业中的作用,及时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提高标准等级,使标准成为实现产业升级、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为我国装备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为装备制造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关键领域装备自主化
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16项重点发展领域,近期综合考虑现有产业基础及实际可操作性,理清先后次序,结合重大工程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组织若干项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科研攻关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1、发电设备。水电设备领域,要依托溪洛渡和向家坝等重点建设项目,与哈电、东电、一重、二重等制造企业和用户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全国"十一五"期间大水电机组整体国产化规划意见。通过惠州、宝泉、白莲河3座电站16套大型抽水蓄能水电机组的捆绑招标、技贸结合、引进技术、合作制造,使我国制造企业能够自主设计、制造30万千瓦大型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备。核电设备领域,要依托大连红沿河和山东海阳等二代+项目,着眼第三代核电技术,选择国外技术合作伙伴,组织国内条件较好的企业和研究单位,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消化技术,形成自主设计建设核电站的能力。短期之内要把国产化重点放在常规设备国产化上,重点突破大型铸锻件、核级阀门、大型核主泵的国产化。火电设备领域,要增强新产品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产品技术跟上世界潮流,把重点放在发展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清洁高效发电设备上,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自主设计和开发能力。
2、输变电设备。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的晋东南-荆门交流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和溪洛渡、向家坝送出±800千伏、640万千瓦直流特高压输电国产化示范工程,南方电网公司的云南楚雄至广州穗东±800千伏、500万千瓦直流特高压输电国产化示范工程,对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中关键设备制定国产化方案,如直流控制保护系统、6英寸大功率晶闸管、1000千伏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交直流绝缘套管等,逐一组织专项评审,落实国产化工作。在推进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关键设备国产化工作的同时,以西电、许继、南瑞继保、特变电工、保变、平高、神马、西电所等国内重点骨干企业为基础,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为开创输变电装备制造业的全新局面创造条件。
3、石化设备。重点推进百万吨级乙烯和百万吨级PTA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工作,依托镇海石化、天津石化、抚顺石化、成都石化的乙烯工程项目和仪征化纤、济南正昊的PTA工程项目,以沈鼓、陕鼓、杭州汽轮机、南京化机、天华设计院、无锡压缩机、锦西化机、山东天力等企业为基础,通过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开发,实现乙烯"裂解三机"、大型冷箱、反应器、压缩机组、大型干燥机、关键泵阀等的自主制造,在大型石化设备国产化方面实现新突破。
4、冶金设备。进一步推进设计制造部门与用户部门的联合。重点依托首钢搬迁、鞍钢、宝钢、武钢等大型冶金企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以一重、二重、陕重、大起·大重、西重所等企业为基础,实现大型烧结设备和高炉风机、中宽带冷连轧成套设备、板坯连铸连轧成套设备、能量回收透平等为代表的大型冷热连轧成套设备自主化。
5、煤炭综采设备。重点依托神华、中煤能源、山西焦煤、兖州矿业等大型煤炭企业,以中煤装备、太重、天地集团为基础,围绕大型煤炭井下综采成套设备、洗选设备和露天矿开采设备的能力、水平和可靠性,提高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
6、船舶和轨道交通。要依靠现有比较完备的产业基础和较为合理的产业格局,集中一批市场资源,依托上重、大起·大重等企业实现大型船用曲轴自主化,依托南车株洲所实现机车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系统、通讯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
7、数控机床。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的实施,以沈阳机床、大连机床、齐一、齐二、哈量、济南二机床、武重、华中数控等骨干企业为重点,促进我国高档数控机床、重型数控机床和关键部件国产化。加强机床行业与军工企业对接,提高产品质量,建立机床行业与军工系统良性互动机制,带动机床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8、大型工程机械。重点推进沈重、大起·大重等企业盾构机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国内企业与国外公司进行资产合作,尽快掌握核心技术,提高国产化率。
9、自动化控制系统。围绕电力、原材料加工、交通设备等重点领域,依托许继、南瑞继保、上海新华、北京和利时、浙大中控等企业,提高国内关键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的生产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
对于16项中的其他重点领域,也要密切跟踪,注视动态,根据实际,积极推进。
(三)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装备制造企业发展能力
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要本着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的原则,一个一个地认真研究,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快速发展,通过重点突破带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1、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所需以及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进步项目,继续给予支持。近期,在重大技术装备16项重点发展领域中有选择地启动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通过专项实施带动相关设计和制造领域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新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加研发投入和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技术开发能力。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择一些重要领域,加强装备制造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和高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系统成套水平及自主化能力。对关系国家全局和战略利益、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重大技术装备,要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研发工作并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引导制造企业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本领。引导企业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主动谋划长远发展。同时,促进企业增强融资等方面理财能力,改变凡事依靠国家的传统理念。要进一步强化装备制造企业严格遵守合同的意识,保证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国产化方案中提出的目标,确保产品按质按期交货和工程安全高质量运行。
3、协调用户部门采购自主化产品。协调装备用户和装备制造企业加强协作,使各装备应用行业的企业和项目业主支持制造企业组织生产和自主创新,积极提供应用方面的技术、工艺和信息,为首台(套)设备的试验、试运行提供便利条件。对用户单位选择装备和技术路线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用户在招标公告中人为设置各种障碍,歧视国内企业和国产设备。
4、鼓励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支持国内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规则到境外投资,拓展境外产品市场空间,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在境外合作设立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有技术和产品品牌优势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国内低成本制造能力与国外先进研发能力的紧密结合,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争取通过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先进企业掌握核心技术,获取国外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大连机床、沈阳机床、哈量、秦川、北一机、上海机床等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尽快提升研发实力和水平。
5、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推动装备制造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鼓励国内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促进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合,推动生产企业与用户单位结成联盟。打破传统的部门观念和原有的管理体制,在宏观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促进下,培育一批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为一体的工程公司、系统成套公司和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当前,要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重点推进中石油和中石化入股沈阳鼓风机集团;促进鞍本钢铁集团与一重集团公司等企业共同组建工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在推动齐一、齐二机床改组重组的基础上,探讨与沈阳机床等企业共同组建东北机床集团;大力推动沈重与沈矿联合重组为北方重工集团。
6、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撑环境。在强化信用环境建设的同时,通过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银行与装备制造企业在增进信用、化解不良债务的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要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公开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开发性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业的改革、改造和重组。
近期,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研究利用产业基金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可行性。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是,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进行财务重组,充实资本,健全信用结构,加快转制与完善内部治理,增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更新改造的能力;协助重点企业引进战略投资合作,开展国际并购;支持以重点企业为"龙头"进行产业整合,实施企业间及跨行业、跨地区的并购重组;利用风险投资支持重点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产研学结合;通过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与行业为背景的设备租赁公司合作,促进国产设备市场化,分散"首台(套)"市场风险;支持有技术实力的中小企业组织研发关键零部件,实现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经营,提高对重大装备的配套能力;配合地方政府打造产业集中地,形成产业集群;利用增信机制引导商业金融对装备制造业的间接融资,嫁接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连接。
(四)切实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同营造有利环境
1、加快地方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做好本地装备制造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地方政府要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革、改组、改造步伐,积极为企业化解历史包袱;要开拓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本地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尽快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尽快建立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工作的专家支撑体系。建立专家咨询队伍,在重点领域规划和技术装备政策、国产化方案、重要工程产品质量检查把关等方面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两院院士等专家学者的作用。
4、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的宣传力度。依托《重大技术装备》简报、振兴东北网(www.chinaneast.gov.cn)、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网(www.chinaequip.gov.cn)等政府宣传平台和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工业报》等媒体,积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