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全省会计诚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记者就我省会计诚信建设情况采访了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润田。
问:近年来我省会计诚信建设的情况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近年来,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会计法》、《会计准则》,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会计业务培训,有力推进了会计诚信建设。在工作中,先后举办了“诚信为本,不做假账”电视论坛、“共筑会计诚信电视辩论赛”、“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评选、“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签约”等活动,这些都突出体现了会计诚信建设这个主题。以赵香瑞等10名会计人员为代表的先进典型,树立了榜样,弘扬了正气,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会计职业的了解和支持,改善了会计诚信环境。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会计诚信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还不够规范,非法设账,设“账外账”;会计凭证不健全,不合规,白条子入账;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随意调整会计账目,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偷逃骗税,侵吞国有资产;随意销毁会计档案;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有的甚至丧失职业操守,通同作弊,参与造假、护假;有些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屡禁不止,等等。这不仅损害了会计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而且有害于建立良好的财经秩序,有害于建立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环境,有害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问:会计诚信建设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综合运用制度规范、行业自律、法律惩戒等手段,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制度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单位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全省会计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以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及生成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服务。
问:单位负责人应如何履行会计诚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答:按照《关于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会计诚信建设负总责。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以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加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队伍建设,选拔那些思想品质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会计工作,大中型企业要选好、用好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要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清查、内部审计和财务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问:如何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答:近年来,国内外一批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由兴到衰、最后消亡的惨痛教训,无一不是毁于注册会计师失信问题,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体系,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职业自律的意识。二是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会计管理部门要严把审批事务所这个关口,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行业协会要严把注册会计师入门这个关口,严肃考试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行为,对年检不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要撤销注册。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会计师,要根据违法违纪事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注册会计师要实行终身禁入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受过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屡查屡犯的要将处罚决定和结果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三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省级会计管理部门、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联合制定一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指标,并依据相关指标定期对省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每年都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委托质量高、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信息平台,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经营,诚信执业。
问:如何强化政府会计监管职责?
答:加强会计监管工作,不仅需要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更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会计监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工作,也必须无条件地自觉置于各级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之下。
一是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财政等政府有关会计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其他财务专项检查,实现会计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对本系统的会计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从而形成会计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要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藐视法律、法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编制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建立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要建立能够量化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评定结果通过各类新闻网站等媒体对外公布,作为政府给予投融资、贷款、贴息、担保等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财务会计信用等级低的单位,要列入政府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其加强管理,诚实守信,提高信用等级。
三是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通过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系统,记载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守信和失信、提示和警示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网上查询,为用人单位聘用、政府考核奖励、人才交流提供信息平台。
四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营造会计诚信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建立会计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诚实守信、按章办事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相反,对弄虚作假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给予严厉处罚,真正发挥制度的威慑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会计人员正当权益保障机制,对因抵制造假行为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要给予维权保护;对打击报复人员要依法严惩。
问:如何强化会计队伍建设?
答:一是实施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财力保障,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机制,精心造就一批在省内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二是大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以政府部门、社会办学机构、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分级分类管理的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省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三是广大会计人员要努力钻研专业知识。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会计准则已逐步和国际趋同,要求会计工作者必须增强危机感、紧迫感,不断学习新业务和新知识,努力增强本领,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