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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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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26日 来源:长春信息港

 

    25日,长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长春市将通过建立低收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使其有房住。

    据了解,近几年,长春市累计对2473户廉租房进行了租金核减,对1570户无房户发放了租凭住房补贴。但是,在2006年棚改中,却发现棚改中低收入家庭比率较高,而低收入家庭却不多,对这些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影响了拆迁实施进度。像在绿园区南官舍棚户区拆迁的940户中,残疾人、低保户等低收入家庭有110户,只占到总数的12%。究其原因,这部分居民既担心选择房屋安置后无力交纳供热费、物业费,又担心选择货币补偿后无力购买房屋,从而导致拆行受阻。

    目前,政府给予回迁房建设的政策是土地划拨、费用全免,对被拆迁居民选择房屋安置的,提供标准户型安置,原面积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9平方米补到49平方米,超出原面积部门按新建房屋的建筑成本交费。据统计,2006年棚户区拆迁的26766户有照房屋中,有20877户居民房屋的建设面积小于最小安置户型49平方米,按建筑成本交纳费用的房屋面积是29万平方米,按回迁房屋的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计算,政府共为这部分被拆迁居民提供优惠3.8亿元左右,平均每户得到优惠1.8万元左右。

    接下来,政府将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一定资金,每年建设1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定向租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居民,可以解决200户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另外,再由政府出资,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再由低收入家庭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租房。既可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又能激活二手房市场及房屋租凭市场。(记者 郭黎明)

(责任编辑: 谷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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