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中俄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双方企业在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合作,2006年8月份,由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刘海生带队,国家发改委、黑龙江省经委、哈尔滨电站集团和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共同组成联合考察团,赴生产汽轮机的专业厂家俄罗斯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俄罗斯乌拉尔汽轮机股份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俄罗斯这两家企业均具有独立研发、设计和制造亚临界、超临界300MW供热汽轮机能力,能够满足国内业主单位的需求。考察期间,考察团还与两家企业所在地州、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会晤。俄罗斯地方政府、企业对考察团的来访给予了高度重视,表达了愿意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的诚意。
考察结束后,黑龙江省立即制定并上报了《中俄联合制造热电联产设备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作出重要批示,对此工作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经报国务院同意,2007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辽宁大连甘井子热电厂等7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10号),决定从俄罗斯进口适量的大容量高参数供热机组建设热电项目。同意国内7家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所需14台300MW燃煤供热机组汽轮机采用俄制300MW等级高效大型专用燃煤发电供热设备。本次汽轮机引进由哈尔滨电站集团牵头统一采购并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委托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俄方供货厂家,并负责签订外贸合约。汽轮机岛(除发电机外)由哈尔滨电站集团与7个项目业主直接签订合同,项目配套的发电机、锅炉和控制系统由项目业主在国内招标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哈电站集团的汽轮发电机和电站锅炉。
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正式启动,哈电集团已就300MW俄供热机组参数选择同国产发电机、锅炉匹配和辅机的选择等问题同俄方企业进行多次沟通,并听取了七家业主的意见,正在编制对俄方采购招标文件。黑龙江责成省经委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