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是民生问题最突出的地区。鞍山市高度重视棚户区群众的就业问题,在全国、全省做到了五个"率先"。即率先确定了"零就业家庭"的概念;率先制定了系统的工作方案;率先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确保"零就业家庭"为零;率先建立起援助"零就业家庭"的长效工作机制;率先在消除"零就业家庭"的基础上确保棚户区"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到目前,全市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2164户,安置14333人。其中,棚户区回迁的856户"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了"双就业"。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查摸底,实施动态管理
针对棚户区"零就业家庭"动迁、租房,居住分散、联系不便的实际情况,市、区、街层层落实就业和再就业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零就业家庭"回迁新居后住得起、住得稳。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把帮扶就业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区、街和社区,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逐户摸底、横向沟通、动态掌握和安置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三是区、街每月召开一次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调度会,了解情况,破解难点,组织和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帮助"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四是开展"就业助你安居"活动,通过在回迁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农贸网点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安置棚户区就业困难群体在这些岗位工作,保证"有活干、双上岗、生活稳",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二、分类帮扶,提高就业技能
鞍山市把解决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人员"双就业"的工作重点放在送技能,适应就业结构变化上,实行"一户一策、一人一策",帮扶他们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为就业创造条件。一是组织实名制免费培训。对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就业技能和无专业、无特长的人员进行普惠制技能培训。先后免费培训并安置了1157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二是在市创业服务大厅设立"零就业家庭"创业培训服务窗口,按照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创业培训项目,实施"创业意识+创业技能+专业知识"的"三合一"创业培训,对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中企业下岗的营销人员和有经营能力、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对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中有技术专长的人员主动上门服务,既让他们参加培训提高技术,又给他们送招工信息和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帮助他们及时上岗工作。四是对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中上岗又下岗、就业不稳定的人员,建立重新学习培训机制,让这些人员掌握一门新的实用技能,为再次上岗创造条件,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三、拓展内涵,强化保障服务
在安置棚户区"零就业家庭"双上岗的同时,不断拓展援助"零就业家庭"的工作内涵,着重解决好棚户区"双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确保了就业上岗、保障到位。一是为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交纳社会保险。由财政出资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交纳养老、医疗保险;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自主就业;对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政府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二是推进所有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建立了城市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了城市"低保户"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门诊就医补助和大病住院补助,为全市所有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三是落实"零就业家庭"人员享有基本生活救助。按照《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四是对"零就业家庭"中体弱多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兜底安置"服务。市、区两级财政安排1800多万元专项资金,购买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10588个,"兜底"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双上岗。目前,鞍山市共建立家政服务、物资配送等18个"零就业家庭"就业基地,已安置就业2603人。
四、深化服务,提高就业质量
各区、街把多上项目,开发就业岗位,作为从根本上解决棚户区"零就业家庭""双就业"的治本措施,引导国有、集体、民营等各方面力量发展经济,拓宽经营,扩大安置就业能力。一是通过招商引资上项目,发展、壮大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二是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优势。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就业岗位。2006年,实现"双就业"的棚户区"零就业家庭"人员大多数都是在民营企业找到工作的。三是改造、盘活改制企业,开发更多的岗位解决就业问题。在重组的中油天宝集团强力重工、铸造和钢管三个有限公司就接收安置劳动就业部门推荐的下岗失业人员1300余人,有效地促进了棚户区"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