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吉林省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将重点抓好八件实事,广泛激发社会活力,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努力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机制,全部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完成政府出资三年购买10万个公益性就业岗位任务,实施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二是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城市月人均达到85元,农村年人均由240元提高到360元,对特殊困难低保家庭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是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去年的24个县(市)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及城区所辖乡镇居民,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四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部完成市(州)所在地城市15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回迁安置率达到90%,启动县(市)所在地城镇和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建立廉租房制度。
五是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投入扶贫资金4.6亿元,启动400个贫困村扶贫开发推进计划,使1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六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232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0万平方米。
七是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开工建设长春综合科技文化中心,实施60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完成2000个广播电视盲村(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
八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解决农村120万人饮用高氟高砷水和30万人饮用苦咸水问题。
(吉林省振兴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