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哈尔滨市将在三年国企改革攻坚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监管的关系,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化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未改制企业改革。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供热、供排水、公共交通等行业改制取向,确定产权多元企业的国有资本比重,制定公用事业行业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引资力度,促进公用事业性企业产权和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企业的渐进式改制。重点企业的改制,按照持续渐进的过程,先把人员安置、资产界定等基础性工作完结,搭建深化改制的平台,做大做强。推进东轻公司按合资企业方式运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资产剥离界定,加快增资扩股,推进改造项目建设,做好3年后境外上市的准备工作;推进哈轴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改制进程;推进哈空调股份、重型机器厂、哈量集团等在搭建好的改制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企业规模。
三是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制,力争两年完成。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借鉴国企改革经验,明确和细化改制目标、责任分工及工作任务,认真把握政策宣传、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分类梳理、协调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妥善安置职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开展国资监管
一是开展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工作。在哈药、哈量、哈空调和东轻公司四户企业开展预算制度试点,做好试点相应财务指标测算前期准备,编制国有资本收益预算。
二是切实开展好企业业绩考核工作。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年度考核的试点,对未实行业绩考核的企业试行薪酬核准制。把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与经营者薪酬制度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办法,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
三是同步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向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积极探索分类监督的有效形式,今年将选择2户企业进行试点。加强投融资管理,建立国企重大投融资项目落实报告制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跟踪问效,依据法规和制度约束企业投融资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建立和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搞好企业经营者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限超过3年企业(集团)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改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责任的追究程序、办法。
三、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一是缩小国有资本的分布领域。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等有效途径,利用政策性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劣势企业退出。通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将国有优良资产向主导产业、关键领域集中,使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更加适应市场要求,为做强做大奠定基础。
二是放量发展优势骨干企业。通过资产运作,整合、配置、重组、引导全市的国有资源向"十一五"计划选定的支柱产业、强势集团、知名品牌集中,培育和发展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做强做大一工、哈量、重型、哈空调、酿酒厂等一批国有企业,做好东轻公司、哈药集团等国有资本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境外上市准备工作,推动扩张发展,争取5年内,哈药集团销售收入由2006年的100亿元达到200亿元,东轻公司销售收入由2006年的20亿元达到70亿元,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通过存量重组、产业整合、资本运作等手段,组建具有投融资能力、注册资本达到40个亿的大型控股公司,经过产业的重组与调整,形成工量具、重型装备、食品、家具制造等若干个大型产业集团。
(哈尔滨市振兴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