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沈阳市在康平县小城子镇裴家村进行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利用闲置的村小学,改造建设了500平方米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试点以来,得到广大村民的广泛参与和欢迎。沈阳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通过整合市级各有关部门面向农村的投资,在三县一市启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105所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沈阳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搭建了一个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载体,它包括了村委会、党支部等办公用房和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老年人活动室、儿童活动室、乒乓球室、户外文化活动广场等多种功能。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公共服务设施激发和引导农民寻求服务的意识,构建政府与农民共同公共服务管理的模式;可以促进政府投资形成合力,促进公共投入的合理集聚,提高供给效率,改善服务供给流向;可以促进供给与需求的交汇,形成良性互动、可持续运转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从而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
(沈阳市发改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