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认真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目前,大庆市耕地面积达60.7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5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7.3%,为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四有",管牢耕地
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这条"生命线",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大庆市多年来始终坚持"四有",即:一有保护标示牌。全市在主要道路及大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90个,将基本农田面积、范围、保护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内容明确标注在标示牌上。二有基本农田保护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着色标准,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分别标注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建设用地等各种地类,共绘制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图900余幅,调查核实基本农田4万余块。三有基本农田档案。以地块为基础进行实地核实,逐块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相应的编号,按村进行统计,逐级汇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500余册,并将基本农田有关数据和图纸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四有基本农田宣传卡片。宣传卡上标明承包户主姓名、编号、承包面积、保护责任、"五不准"等内容,做到每户1份,全市共向农户发放宣传卡40多万张。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大庆市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目前耕地储备库储备耕地3127.2公顷。
二、严把供应、规范透明
大庆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减少增量、提升质量"原则,采取三种方式供应土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一是有节奏供应。发挥规划、计划控制作用,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去年大庆市按照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规定,对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实行结构控制,指标限定,明确细化用地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节奏供地。二是不饱和供应。为有效防止批而未建、少批多建、多圈多占现象,大庆市制定出台了《建设用地阶段性供应办法》,对拟建设的重大项目,根据建设速度和生产需要分期供地,建设一期办理一期供地手续,控制建设用地数量,实行不饱和供应。三是公开竞价供应。为实现黄金地段"黄金价值",大庆市在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的同时,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采取公开决策、公开计划、公开地价、公开竞价程序、公开接受监督、公开出让结果等"六公开"办法,依法"阳光操作"。全市地产总收益从2002年的2.5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2亿元,累计实现60多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黑龙江省振兴办、国土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