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王黎明
在促进东北地区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应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的邀请参加本次座谈会,我感到十分高兴。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继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之后党中央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鼓励、支持东北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对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雄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又称"非公经济36条")已两年多了。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特别是东北地区各省市、各部门对非公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下面受会议的委托,我就这几年来落实"非公经济36条"和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情况向会议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非公经济36条"以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采取了许多措施和办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有的同志认为,贯彻落实工作有待完善,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这个问题我们认真做了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在贯彻"非公经济36条"过程中,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有良好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分之二的配套文件已经出台。"非公经济36条"下发后,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分工方案,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到有关部门,方案中明确有37个配套的政策,截止到目前,已经出台的文件有25个,涉及到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改善政府监督和管理、营造舆论环境等方面。如铁道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国家民航总局关于《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国防科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大非公资本参与的有关政策,银监会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31个省区市已累计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200多件。各省市党委、政府以地方法规或规定出台的文件也有很多,这样形成的一个政策体系的框架正在逐步完善。
二是不少部门和单位已按照分工采取相关措施。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职能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如财政部已经设立并逐年加大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发改委2006年安排部分资金支持部分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项目,今年安排2亿元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创业园区的建设。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逐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块,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国家开发银行会同发改委已在全国212个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合作机制和183个贷款平台。这对解决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部分配套文件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不少部门和单位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国防科工委、发改委和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到国防科研领域和武器装备的分系统,这不仅是国防领域放开引入非公资本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给大家一个信号,就是对武器装备和国防军工领域都可以让更多的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进入,使垄断行业和其他领域加大对非公经济的吸引和对非公资本的放开。发改委、中央统战部、中编办和全国工商联研究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作用的意见》。
四是法制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截止到2006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核规章文件150多万件,共清理出5100多件与"非公经济36条"不一致的规章和文件,对其中的4100件实施废止,对1000件做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近两年来,一批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善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如《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配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消除了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可能带来的所有制差异。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为各类企业成为地位平等、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奠定了法律基础。今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制和政策环境。还有一些基础性的法规,涉及到企业不同所有制平等、共同发展的政策法规也在积极修订完善中。法制办和发改委共同配合,今年,在全面清理限制非公经济各项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提出专题报告,对涉及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其他国有经济不同待遇的政策规定将做进一步明确的废止和修改。
总体上看,"非公经济36条"颁布以来,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环境、服务环境、融资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都发生了积极变化,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生产、投资、出口、效益也保持较高增幅,新办企业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一是生产和效益同步增加。200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6%,非公经济增长了24.4%,比全国平均值高出7.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31%,非公有制经济增长43.6%,高出12.6个百分点。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06年私营企业完成投资13864.46亿元,同比增长41.9%;城镇固定投资中非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的投资总额达4.83万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1.6%。2006年,全国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达2435.8亿美元,同比增长46.5%,高于全国商品进出口增速22.7个百分点。三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据国家专利局数据和全国工商联调查,我国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申请量占41%,高于其它经济成份。在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的过程中,非公经济每年提供的创新产品已经超过70%。四是上缴税金增幅稳定,社会贡献加大。2006年,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税金总额、应交增值税分别为5672.59亿元、4720.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01%、27.20%,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24个、4.12个百分点。五是创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2006年,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98.1万户,增长15.8%;注册资金达到7.6万亿元,增长24%;从业人员6586.3万人,增长13.1%;投资者人数1271.7万人,增长14.6%。
"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发展不平衡,落实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大。
二、"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公经济36条"颁布以后,从我们与全国工商联做的问卷调查和年初时在部分省市调研看,还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还不完全适应。有的地区和部门的同志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时仍然有顾虑。有的问题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没有障碍,但操作上和运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反映了思想观念上还需要进一步转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有的地方和投资者对政策具体条款理解片面,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统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配套文件还没有出齐。目前还有10多项配套政策没有出台,如在石油、邮政、电信、民航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方面,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的准入办法。在鼓励创办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发展产业集群、改进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文件要加快出台。
三是相关措施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部分企业已经开始进入到民航、军工领域,但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管理的方式和内容没有相应调整,致使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严重影响。如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民航后,购买飞机的机型选择、数量等都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若要变更还必须层层报批。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由于政策不配套,实际进入条件限制颇多,这无疑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的难度。有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间长,透明度不够高,使许多新办企业望而止步。有些人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没门,实际一进就碰壁。
四是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够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过度依靠低价竞争,一味拼价格、拼劳力、拼资源、拼土地、拼环境,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2006年1-9月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共发生安全事故3971起,死亡4872人,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46%、48%。一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淡薄,知识产权观念不强、保护不力。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的比例还不高,不少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
"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触及面宽、涉及利益层次深,彻底解决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下一步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早在若干领域取得较大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第三个年头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提出了更高要求。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座谈会上,曾培炎副总理强调对配套政策要抓好落实,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要具体化。今年年初在"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同志、分管主任欧新黔同志参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座谈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马凯主任在全国政协工商联联组会上表示,2007年要把"非公经济36条"的配套文件全部出齐或基本出齐,并提出贯彻落实必须做到"四抓",即抓配套、抓落实、抓服务、抓监管,确保非公经济的发展前进一步,配套的12个文件要出齐。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思想观念上还要进一步转变,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宪法》精神上来,统一到"非公经济36条"的要求上来,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更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非公经济36条"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第二,加快配套文件出台。现在还有12项配套文件逐条落实到相关部门,让各牵头单位和各参加单位通力合作,加大协调推动的力度,力争年底前全部能出台。
第三,继续深化完善相关措施。已经出台配套的单位要抓督促、检查,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重点是要把各个领域的市场准入工作做好,加紧出台具体办法,特别是在石油等领域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能够出台相关的准入办法或者是指引性文件。对具体操作中还有一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对社会上反映看不见碰得到的"玻璃门"问题,真正做到"平等准入、公平待遇"、"一视同仁"。对于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合作,在今年7、8月份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促进非公经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座谈会,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解决东北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开发银行、进出口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措施上还需要深化完善。
第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抓紧制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规划,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国务院也列入了2006年工作要点。努力形成一批在管理和技术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非公有制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结构优化、体系完整的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新增城镇就业和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使中小企业单位产值能耗降低、单位产值用水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等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使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得到履行,诚信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第五,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有关监管部门要正确引导,把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目的还是要使企业健康成长。要在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强正确引导,努力实现"两个健康成长",即"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整合资源,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从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看,从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看,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很难培育起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很难改善。调整、改造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既要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彻底改变与改革开放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推动结构调整,培育出新的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企业和产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也有不少民间资本在东北投资已经取得成功。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可以为老工业基地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充分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