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系统积极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国企改革营造优良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各项支持措施,为1189户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408户出售转为个体企业提供了良好服务;通过提前介入、参与论证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剥离重组105户,其中新设立公司85户,原企业实施破产25户;及时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办理营业执照11223户,其中私营企业347户,个体工商户10876户,减免各项行政性收费1551.1万元,安置下岗职工12602名;运用扶持政策解决各种疑难问题3820个,其中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107户,免于重新办理相关许可证1167户,放宽条件限制核准企业名称1256户,为企业节省相关改制费用474万元。(黑龙江省振兴办、黑龙江省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