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干〔200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张东来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列曹凤刚前);
洪泽民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列张万祥前);
曲春生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
史呈越同志为市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月同志为市农业科学院院长;
刘继庆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
免去:
王 丽同志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申龙日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其林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曲春生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史呈越同志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文月同志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喻 达同志市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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