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在布展。杨新跃摄
一个市级青少年宫,却常年被餐饮娱乐公司占据,每天门庭若市,这并非夸张。
2006年之前的辽宁省沈阳市青少年文化宫,即是其中一例——4000多平方米的文化宫,遍布商店餐馆,小摊小贩,人们似乎早就遗忘了它的本来面目。
如今,那家经营红火的餐饮娱乐公司已经停业,沈阳市青少年宫通过法律程序,收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地”,使它重新成为青少年的活动场所。
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沈阳市积极解决部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青少年宫(简称“三馆一宫”)被出租、挤占、挪用的问题,收复“文化失地”,将公共文化设施还给公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33家“三馆一宫”被挤占的1.36万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已全部收回,清退率达100%。
叫好、庆幸之余,人们也在反思:公共文化设施为什么会大面积“流失”?今后应该如何避免这种现象?
抓紧收复“文化失地”
文化权益归还于民
由于历史的原因,沈阳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曾不同程度地被出租、出借,挤占、挪用,“三馆一宫”应有的功能被极大地弱化。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06年以来,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清理、恢复改造市、区两级‘三馆一宫’等公共文化设施”,抓紧收复“文化失地”,归还文化权益于民。
据沈阳市文改办负责人介绍,清理、恢复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恢复被挤占、挪用的文化设施;二是改造公共文化设施,提升硬件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三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保持公益性质不变,加大投入,保证人员和正常事业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事业单位。
经过对全市13个县区和市直相关的54家文化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市文改办了解到全市“三馆一宫”总面积达27万多平方米,被挤占、挪用的面积达1.3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市县(区)各级为此成立了清退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