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的一系列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始终把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作为重要措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以来,吉林省累计关闭矿井214处,其中包括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的全部矿井。2007年1-4月全省煤矿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76%和82%,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94,创同期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近三年来,吉林省小煤矿安全投入7.9
亿元,用于购置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矿井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吉林省采取的具体做法主要有:
一、明确工作方案
吉林省政府成立了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省煤炭局、吉林煤矿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管局、工商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吉林省政府文件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关闭标准和时限要求,并与各产煤市(州)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整顿关闭的任务和责任。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煤炭资源整合与煤矿整顿关闭紧密结合的工作细则。通过资源整合,实现煤炭资源、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省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到其他地区认真的考察学习,并深入吉林省重点产煤市、县调研,制定了符合省情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二、强化执法措施
吉林省、市、县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统一行动,把联合执法协调、配合、督导、监管等职能贯穿于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的全过程。
一是落实调度协调会议制度。吉林省整顿关闭办公室每周调度一次情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市、县整顿关闭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确定联合执法阶段性任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的开展;二是落实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包括关闭矿井情况,矿井持证和证照办理情况,矿井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审批情况等,做到沟通及时、信息共享。为保证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吉林省还细化了联合执法措施:一是煤炭管理、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对关闭矿井给予退款退费;二是有关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资产评估并由兼并方给予合理补偿;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加快资源整合矿井采矿许可证办理进度;四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炭管理部门对整合矿井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监管;五是市级政府按省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和矿井关闭标准组织关闭验收。
三、攻克整顿难点
关闭矿井涉及到煤矿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特别是一些业主社会背景复杂,工作阻力极大。吉林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关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为使煤矿关闭到位,达到"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克服重重困难,全面推进矿井关闭工作,仅2007年就动用推土机、铲车1700余台次,消耗炸药107.5吨,确保了关井任务的完成。
四、认真进行督查
2006年,吉林省整顿关闭办公室召开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会议15次,下发文件12份,及时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煤矿企业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2006-2007年,吉林省政府领导带领省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先后开展了4次煤矿整顿关闭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和煤矿企业推进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及时解决各地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市、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措施,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有序进行。
五、加大监管力度
吉林省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把责任量化到部门和人头,指派专门人员昼夜巡查,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借资源整合拖延关闭和先整合后关闭等现象,坚决做到关实、关死。多数市、县制定了关闭矿井安全监管措施,对整顿关闭工作不力、拖延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关闭不到位的煤矿暂不返还剩余的采矿权价款、安全风险抵押金,达到关闭标准后再全部返还,使关闭经费有了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研究处理关闭煤矿引发的上访问题,确保了矿区和社会稳定。
吉林省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技改和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技改工作进度,改造、完善煤矿生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改革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积极推进管理强矿,认真贯彻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型矿井;三是健全机制和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继续发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作用,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建立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和提升发展机制,完成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小煤矿数量控制目标,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吉林省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吉林省振兴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