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众多游客观赏喷涌正欢的济南趵突泉。新华社发(吕传泉
摄)
2日,吉林省旅游质监所发布“十一”黄金周《旅游者旅游消费及维权提示》,提醒出游者在黄金周旅游过程中要注意十类问题。
提醒一: 要根据身体状况选线路
旅游者在出行前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所要参加的旅游项目的危险性等相关情况,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适应能力做出充分估计和正确选择,以免旅游时发生危险。
提醒二:旅游过程中不要过量饮酒
不要过量饮酒,看管好自己的物品。住宿时,如酒店提供寄存服务,可将贵重物品寄存保管;如酒店不提供寄存服务,离开房间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随团队旅游临时就餐时,可向导游询问,物品是否可寄放在旅行汽车上,是否有人看管,否则要随身携带。
提醒三:购买商品要索取正规发票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消费品时应仔细辨别所购物品的真实性,对肉眼无法辨别的商品应谨慎购买或不购买,不要轻易听取不熟悉人的意见。购买时要索取正规发票,并核对发票所写内容与经营者的口头介绍或承诺内容是否一致,以防上当。
提醒四:要提防旅游广告中的陷阱
市民选择旅行社出行应认清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等。查看旅游广告时,一些不规范的广告往往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在选择旅行社报名时要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醒五:不要轻信“准×星”字眼
游客要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
提醒六:警惕“拉老乡”式购物
“拉老乡”式购物是近年旅游活动中投诉集中的突出问题,其表现形式是珠宝店老板见到旅游团后,首先假装老乡,直到套牢“老乡”关系,进而抛出所谓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称原价几千甚至上万,是因为“老乡”关系才“成本出售”,说得游客感激涕零,慷慨解囊。
提醒七:小心旅行社违规转包团
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进行追偿。
提醒八: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虽然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在旅游费用中,但为了保证旅游途中出现意外后得到有效的赔偿,由于旅途中可能会发生非旅行社责任的事故,因此,为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约后,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提醒九:出现问题勿采取过激行动
以往黄金周中,都发生过一些因航班延误、火车晚点等原因,造成旅行团行程受阻,游客采取过激行动,拒绝登机、拒绝上车、中断行程、现场索赔而引起的团队滞留问题。严重阻碍了黄金周期间秩序的平稳。出现此类问题应冷静服从团队整体安排,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醒十:旅游投诉时效为60天
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所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投诉时效为60天。
另外,游客还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处理方式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记者
齐永男)